(八打灵再也25日讯)在国会通过2021年雇用(修正)法案三读,其中撤除第44A条文和81G条文引起妇女组织关注,包括提出“超过300万女性或失去有薪产假的福利及职场性骚扰保护”的疑虑。
原有法令44A条文阐明“无论薪金多少,产假适用于所有女性雇员”,惟修正案却撤除了这项条文,妇女组织、盖伦(Galen)卫生与社会政策中心首席执行员阿兹鲁纷表示担忧及形容是一项消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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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健康新闻网Ova引述大马统计局的国内劳动力数据及2020年大马薪金调查报告指出,截至今年1月,大马女性劳动力参与人数为631万人,2020年的女性的月入中位数为2019令吉;因此,若一旦落实及通过这项修正案,意味国内有320万女性将失去有薪产假福利或职场性骚扰的保护。
据图表显示,在44A和81G条文废除后,有薪产假的福利和职场性骚扰保护是限于月入2000令吉或以下的女员工,即“仅月入2000或以下的女员工,可以享受至少98天的有薪产假,月入超过2000令吉的女员工则无法享有”。
丈夫的7天有薪陪产假也是如此,仅月入2000令吉或以下的已婚男员工受惠。
妇女行动协会(AWAM)服务经理郭利恋接受《星洲日报》电访时指出,若修正案无保障各收入员工皆可享有薪产假的福利,它将违反大马签署联合国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
政府于1995年签署CEDAW,公约第二条清楚说明国家宪法和法律必须体现男女平等,以确保女性的全面发展和提升,以及男女的平等自由权利。
她说:“这不仅抵触CEDAW,还歧视月入2000令吉的职场女性。”
郭利恋说,这也会限制女性在国内劳动力的参与率,进而冲击到国家的经济。
“人力资源部长拿督斯里沙拉瓦南向大家保证,会确保各收入的员工受惠,我们就拭目以待,政府一定讲到做到,否则就是违反国际公约和歧视女性工作,尤其是月入2000令吉的女性。”
妇女援助组织(WAO)宣传主任阿比娜雅则表示欢迎这项修正案,包括98天的产假和7天陪产假,这符合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
“这意味着我国正在逐渐接近一个重视家庭和家庭性别平等的社会。”
针对Ova指修正案通过后,有超过300万名女性会失去有薪产假一事,她认为,那是Ova根据统计局的数据作出推算的,WAO无法就此作出评论。
不过,她说,人资部长沙拉瓦南已就此事表明发布部长命令,以保证福利适用于所有人。
她认为,这项工作必须紧急完成并立即生效,部门必须立即制定该命令以供审查和颁布,以免准妈妈们和家庭对有薪产假的福利一无所知。
邱爱婷:修正案不适用于每个企业
另一方面,梳邦马华前进支会副主席邱爱婷律师在文告中说,有关修正案不适合用在每个企业,促请政府重新审视第44条文。
她直言,目前收到很多关于98天产假课题的询问,因为修正案第一附表(First Schedule),对雇员的定义之一是与雇主签订服务合同的人。
“根据该合同,工资每月不超过2000令吉。员工一旦超过2000令吉,那么该员工就不能享有98天的女性产假以及男性7天的带薪产假。”
此外,若男性员工想要享有7天的有薪陪产假,也要符合几项条件:
第一,7天的有薪产假只限在第一到第五胎;
第二,男员工必须在同一公司上班不少于12个月;
第三,男员工必须在太太预产期的30天前,通知雇主或者在太太生产后的得尽快通知雇主。
尽管如此,她说,2021年劳工(修正)法案里的新例第41A条文阐明“一旦女性员工怀孕,或者因为怀孕而患上了疾病,雇主是不可以解雇她,除非该女性员工刻意违反了雇佣合约的条文,或者是雇主关闭企业。”
她认为,这新条文可以保障怀孕的女性。
在国会下议院于本月22日三读通过这项修正案后,人力资源部也于翌日(23日)指出,该部已经准备修正第一列表中的内容,并废除法令中阐明受惠员工的工资门槛,以确保修正案的范围扩大至所有员工。
在265法令的第2(2)条文下,人力资源部长可行使权力以针对265法令的第一列表做出后续修改,以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在该法令下获得福利及受到保护。
Over 3 million women may lose their legal entitlement to any paid maternity leave or workplace sexual harassment protections, as the Employment amendment Bill 2021 repeals Section 44A & Section 81G that extend these protections respectively to employees regardless of wage levels. pic.twitter.com/QwIyb4sYOL
— Ova (@ovahealth) March 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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