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扎希會下這一步棋,包括願意捨棄巫統、國陣各成員黨過去由最高領導決定候選人人選、或決定何時解散國會慣例?而願意把本身作為巫統主席的個人斟酌權下放給黨內3大、5大巨頭?說穿了其實是以退為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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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依斯邁沙比利領導的聯邦政府看來已逐步分崩離析。第15屆全國大選幾乎已在倒數中。
先從巫統內部談起,除了早前在馬六甲和柔佛州選相繼告捷,黨內上下看到最好時機,而要求儘速解散國會的呼聲高漲。
以納吉、扎希為首的黨內當權派,如今也在跟以依斯邁為首的內閣當權派角力中,逐漸由後居上佔據上風,而且手段也變得越來越高明和委婉。
當一眾納吉、扎希的支持者在柔州選後立即把矛頭推向依斯邁要求他儘速解散國會時依斯邁的支持者則把責任推給國家元首,聲稱解散國會是元首特權不得無禮。
而最終扎希卻在巫統大會總結辯論環節出其不意提出了一個非常四平八穩、左右逢源的高明主張,即聲稱將把有關解散國會日期的建議,交由黨5大巨頭,即主席、署理主席及3名副主席共同討論。
類似策略就像早前該黨在決定馬六甲、柔佛州選的候選人般,扎希也曾經提出了由黨內3巨頭即主席、署理主席和副主席(依斯邁)共同討論般如出一轍。
為什麼扎希會下這一步棋,包括願意捨棄巫統、國陣各成員黨過去由最高領導決定候選人人選、或決定何時解散國會慣例?而願意把本身作為巫統主席的個人斟酌權下放給黨內3大、5大巨頭?說穿了其實是以退為進。
一方面,此舉使到黨內當權派,至少不至於跟內閣當權派撕破臉皮,尤其複製去年8月通過旗下議員陸續撤回對慕尤丁信任的戲碼。而且跟來自國盟的慕尤丁有別的是,依斯邁至少還是巫統本身的首相人選。若要通過公開撤回信任的方式導致依斯邁政權倒臺,必定會在黨內引發一定程度的內鬥、分裂,也讓政敵有更多話柄作為攻擊點。
而另一方面,當扎希把本身的有關最高領導斟酌權,依據黨職下放給黨內最高5名領導,則有利於把個人和法庭幫利益色彩減低,並把儘速解散國會跟全黨意願和利益掛鉤。
更重要的是,由於5大巨頭裡,除了依斯邁以外,其他4名領導都不在內閣,扎希已胸有成足能以絕對多數掌控他們當中的任何議決。
至於跟國盟的關係就更不用說了。隨著2度在甲、柔州選直接短兵相接、火花四濺,若說依斯邁還能在其內閣裡繼續維持國盟部長們的信任,根本是自欺欺人。尤其被其委任擔任關鍵要職的韓沙再努丁,多次在許多涉及內政部的重要決策議題擺出與主流民意對立的強硬立場,如早前在海外產子大馬籍母親爭取自動獲取孩子公民權權力司法案件中,執意不滿高庭判決而堅持上訴。又或最近在制定反跳槽法令方面,即便早前已跟希盟簽署穩定和轉型諒解備忘錄,卻還提出一大堆似是而非的藉口加以拖延等。
因此不難理解,為何日前由他本身在國會所提呈的延長2012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動議,竟然會在國會以86對84票被否決!除了因為有關法令本身就深具爭議性以外,我相信也跟韓沙再努丁本身事前沒有虛心跟一眾朝野議員彙報和諮詢意見,以及他本身平時的強勢、傲慢態度有關,不然豈會有多達50名議員缺席此重要國安政策表決?
跟希盟的關係就更不用說了。
隨著類似來自聯邦政府的重要動議已被在野的希盟議員們以簡單多數否決,從嚴格的民主精神而言,已代表此內閣已失去國會多數信任。
再者,在制定反跳槽法令方面,顯然的依斯邁政權也已違反有關諒解備忘錄第2.1條款,無法在本次的國會會議內提呈和通過有關法案。更重要的是,其屬下的一些部長尤其作為內政部長的韓沙也一再質疑有關法令的必要性。有關諒解備忘錄還有效嗎?
備忘錄的另一重要條款,即朝野政黨協議不會於今年7月31日前提議解散國會的共識,還有約束力嗎?
當然唯一不知該欣慰還是諷刺的是,對比巫統上下對提早舉行大選早已雄心萬丈、來勢洶洶。我相信即便依斯邁政府已無法如期兌現備忘錄承諾,備忘錄其實已名存實亡,希盟乃至國盟依然會因為本身跟依斯邁之間在這方面擁有不謀而合共同利益,而堅決不願意提早解散國會還政於民。
5個由希盟、國盟執政的州屬包括雪、森、檳、丹、登和吉打,最近甚至已協議好將堅持執政到議會屆滿才自動解散,即便國會提早解散也不同解散州議會。相信主要是因為看了本身在系列州選的疲弱成績後,選擇以時間爭取空間。
因此對於下屆大選,誰最可能啟動國會解散的按鍵,答案早已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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