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全國廉正及標準執行部總監拿督阿茲裡指出,去年共有1571名警官和警員遭到紀律處分,並且在1993年公務員條例(行為及紀律)條文下受查。
阿茲裡告訴馬新社,這些警察觸犯的罪行,包括不申報資產、到娛樂場所消遣、未經上級的批准結婚,以及拒絕接受民眾的投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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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也有警察涉及犯罪行為,即為刑事(23人)、貪汙(18人)、毒品(84人),以及觸犯伊斯蘭刑事法的罪行(48人)。”
他說,為了提高警察的廉正,該部今年專注在6個方面,即加強治理或警務、投訴管理、情報及行動、調查、遵從紀律,以及宗教和輔導。
“治理或警務的方面,該部透過課程、在職培訓和持續的學術課程,以傳授有關廉正的行為,而投訴管理是為了向民眾和警隊人員推廣電子投訴管理系統。”
他表示,情報及行動方面,則是通過解決警察涉毒及濫用哥冬水的問題,並且突擊檢查在前線執勤的警察,以防止在警方路障點及其他地方出現勒索問題,從而提高警察的廉正。
“對於調查部分,全國廉正及標準執行部將會監督負責查案的警察,確保他們在案件調查方面的質量,根據事實和證據對嫌犯進行相應的判斷。”
他說,在遵從紀律方面,該部正透過加強遵紀守法的檢查,以減少警察的不當行為及濫用職權的空間和機會。
“至於宗教和輔導,將通過宗教方法、心理學和諮詢,全面加強警察的廉正。”
敏感問題應投報非社媒控訴
同時,詢及網民沒有使用適當的管道,尚未查實真相之前就在社交媒體上控訴的行為,阿茲裡認為,此舉是在沒有查實的情況下做出判斷。
“我認為,對於敏感問題特別是涉及尊嚴的問題,需要通過適當的渠道,向有關單位作出投報。”
他說,涉及者應該採取專業的行動,好讓受害者不至於受到批評和負面評論,進而影響他們的情緒,同時也防止社會大眾作出不實的揣測。
“如今的社會大眾只敢在社交媒體,如WhatsApp和臉書表達不滿,卻拒絕採取適當的行動(投報),其實他們應該向有關單位投報,好讓後者採取適當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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