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政府议案被否决一事是否法庭帮刻意为之,他们在某程度上多少已达成了部分目的,就是让执政党内部质疑朝野备忘录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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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3月23日提呈2012年国安法(SOSMA)未审先扣的延长动议罕见地被国会下议院驳回,令这项政府动议成为大马国会史上首个因为无法获得足够议员支持而宣告失败的提案,进而引起政坛和坊间议论。当然,这种政府动议票数不够的情况,在国会历史上是时有所闻的,比如2020年8月,国盟政府就曾经以仅仅两票之差成功撤换下议院议长,4个月后提呈的2021年财政预算案也只是以三票微差通过,过程惊险到连时任首相慕尤丁都冒汗。
其实相同的惊险情况也发生在上议院。2019年6月,希盟政府的18岁投票修宪案在下议院获得朝野211名议员支持,不过在转呈上议院辩论后则差点因为出席率而触礁,最后还好能以两票之差惊险通过,这也让时任首相马哈迪冒汗。当然,这些案例的辩论和表决过程虽然惊险,但最终还是通过,所以其所引起的回响并没有持续很久,然而,这次发生的不只辩论和表决过程惊险,就连结果都很令舆论感到疑惑。
舆论会如此疑惑,是因为国会在过去的议员总体出席率向来不高,所以每当国会要求政府动议、提案通过记名投票的方式来表决,而这些动议对政府来说又很重要,那么执政党的党鞭都会急召缺席的自家议员折返议会厅投票。比如在2009年12月,当时下议院正针对2010年财案进行三读记名表决,而政府因为出席的自身议员与在野党差不多,所以时任国阵党鞭慕尤丁急召缺席议员,当时赶回国会的有时任首相纳吉、马华总会长翁诗杰和副总会长廖中莱。
因为他们的及时赶到,让国阵政府最终以三票之差有惊无险地通过财案三读的程序。所以,在过去,除了一些表决门槛最高的宪法修正案,一般只需简单多数即可通过的政府议案都能顺利通过,直至今天。这惯例确实能让我们看出一点端倪,因为在缺席的31名执政党议员中,包括了国阵和国盟的党鞭,即阿末扎希和阿兹敏阿里,所以临时动员的能力大大削弱。更有意思的是,政府其实只需要多两票即可惊险过关。
尽管有些议员因为公务在身赶到会议厅时表决环节已结束(如卫生部长凯里、通讯部长安努亚慕沙和副部长扎希迪),扣除身在海外官访的交通部长魏家祥、仍在居家隔离的伊党主席哈迪阿旺,以及据说出席庭讯的前首相纳吉等人,政府尚有近20名议员无故缺席,但要急召多两位议员回来竟如此困难。这情况,再加上巫统一些议员在获悉议案不过关时要求解散国会的呼声,就更难以避免地让人脑洞大开,而会出现这种情况,舆论一般有两种猜想。
其一,就是政府低估了此次议案的阻力,如巫统总秘书阿末玛斯兰,就直言自己不觉得希盟会发动记名投票,而这也间接解释了国盟党魁、党鞭的缺席。所以要说首相依斯迈沙比里是被扯后腿的,在这个猜想中就说不通了,因为这是政府的疏忽,也是国会政府党鞭办公室的失职。第二,是更多人接受的说法,就是巫统法庭帮,特别是阿末扎希,刻意要透过这种方式来打脸依斯迈,并在国会制造提前大选的压力。
这种思路令希盟忧心忡忡,因为政府议案被否决一事太容易被操作成是希盟单方面违反朝野合作的协议。故此,行动党新任秘书长陆兆福很快对此作出回应,向依斯迈保证若有针对首相的不信任动议,希盟议员将发挥备忘录精神,全体弃权。希盟的这项保证多少能够抵销来自巫统,特别是法庭帮要求解散国会的压力,但政府议案首次被否决,就足以让国阵和国盟在今后产生更深层的芥蒂。当然,若你问我两者之间何者机会最高?我觉得两者有之。
首先,政府确实低估了议案所可能面对的阻力,他们更可能觉得这场表决不会有差错,因此并没提前做好部署。试想一下,如果这是一份政府重视的议案,如财案,政府敢让这种结局发生?第二,事发后巫统法庭帮指责希盟不守协议,试图激起执政党和政府内部解散国会的呼声。这是不是法庭帮提早安排,这点难说,但我相信因为政府的疏忽,确实让他们有机会见缝插针,因为这事直接让巫统炸开了锅,连官职派的领袖如安努亚慕沙都明确地表明不爽。
此外,国阵内部目前确实出现了指责希盟、解散国会的呼声,所以不管政府议案被否决一事是否法庭帮刻意为之,他们在某程度上多少已达成了部分目的,就是让执政党内部质疑朝野备忘录的有效性,因为我们要知道的是,依斯迈政权目前仅依赖着两道信任供应:统治者、备忘录,尽管目前还没迹象显示依斯迈的情况很是危急,但法庭帮只要能够继续让越来越多人相信这份备忘录是没有用的,那依斯迈政权的摇摇欲坠,只会是时间上的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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