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29日訊)大馬歌手丘沁偉最近被一名陳姓友人指控,說他多次以編曲製作唱片、還有父親逝世需要喪葬費等理由,詐騙約20萬臺幣(約3萬令吉),臺北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
丘沁偉2013年因演唱《我們回家,好嗎?》一曲,在網絡上轟動爆紅,但近2年卻因為財務糾紛鬧上法院,28日臺北地檢署再依詐欺罪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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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間,丘沁偉以要製作專輯為由,四處向人借款,結果因為專輯遲遲沒有發行,陸續被借款人控告詐欺。其中一名陳姓友人提告,指控丘沁偉以要和香港樂團簽約但是缺少保證金、需要資金編曲製作唱片,以及父親過世需要喪葬費等理由,不停開口借錢,借了多達3萬令吉,最後沒有歸還,疑似巧立名目詐騙。
丘沁偉挨告後遲不出面,遭通緝到案才解釋自己有“人群恐懼症”,所以不敢出庭,臺北地檢署首度調查後認為,丘、陳之間的財務糾紛應屬私人情誼的借貸關係,以罪嫌不足等理由,2021年2月間處分不起訴。
陳男不服提起再議,或高檢署發回續查,這次丘沁偉又搞消失,再次遭緝捕到案後,向檢察官表示,可以提供證據證明,借來的錢都有照原先規劃支出,卻始終沒有提出相關事證,反而是陳男有兩人完整對話紀錄可供參考,檢察官因此認為丘沁偉涉嫌以詐術行騙,28日依詐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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