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訊)一名38歲的移民與關卡局人員聲稱在地鐵列車上被10歲男孩推,過後為了報復,在列車到站後下車找到男孩,用身體推他還以顏色,導致後者跌倒在地受傷。
新加坡8視界新聞網報道,被告Senthil Kumaran昨日(28日)承認一項蓄意傷害14歲以下者的罪名,法官判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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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下判指,雖然被告造成的傷害低,但被告的行為必須受到譴責。被告使用武力報復,這是不需要的。
法官說,被告是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應該知道什麼能夠做,什麼不能做。波蘭籍受害男童目前11歲,案發時10歲。
根據案情顯示,去年9月24日下午大約3點,受害者在紅山地鐵站上了往裕廊東地鐵站行駛的列車。後來,被告也上了列車。
被告聲稱在列車上被受害者推,在列車到達裕廊東地鐵站後下車。受害者也在同一個地鐵站下車。被告到處搜尋受害者,想要推他報復。
下午大約3點38分,被告在月臺找到受害者,立刻加快腳步走向受害者。當他走近受害者身邊,大力用身體推受害者,把受害者推倒在地,導致受害者的左前臂撞到柱子。被告推倒受害者後,立刻離開。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應該很清楚受害者年齡低於14歲。隔天,受害者的父親帶兒子去醫院看醫生。醫生診斷受害者左前臂擦傷,左手腕肌肉扭傷。
控方促判罰款5000元,控方指沒有證據顯示,是受害者先推被告,以致激怒被告。即便受害者真的推到被告,被告的反應不成比例,而且受害者年幼,被告不需要做出那樣的行為。受害者當時十歲,屬於弱勢者。
控方說,被告使用的力度大,足以把受害者推倒在地上,導致受害者擦傷。除此,案件發生在地鐵站這個公共場所的月臺。
法官問被告有沒有求情,被告表示無話可說。他在回答法官問話時說,他是移民與關卡局人員,因這起案件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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