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9日訊)《當今大馬》要求聯邦法院檢討和擱置被判藐視法庭罪成的判決,惟聯邦法院七司今日一致駁回《當今大馬》的申請。
由聯邦法院法官潘斯里扎麗哈、拿督扎巴麗雅、拿督斯里哈斯娜、拿督林添鑽、拿督哈敏達星、拿督羅扎麗雅以及拿督莫哈末扎比丁組成的聯邦法院七司,今日以線上Zoom視訊軟件進行聆審後,作出上述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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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麗哈在裁決時指出,此檢討申請主要是基於自然公正規則的指控,尤其是針對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98條文和1950年證據法令第114A條文。
她說,在自然公正規則的指控方面,七司沒被申請人律師提出的陳詞所說服。
“(申請人律師)在我們面前提出的所有論點都已在此前(去年)聯邦法院聆審的藐視法庭起訴中,被提起和考慮。
“假設我們暫時同意申請人的律師(提出的論點),我們缺乏權限處理這類的申訴,因為這是檢討申請而不是上訴。”
她說,因此,聯邦法院駁回此申請。
涉公眾利益 無需支付堂費
她也說,由於這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因此諭令申請人無需支付任何堂費。
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哈倫是在2020年6月15日入稟聯邦法院,起訴《當今大馬》5則讀者留言涉及“貶低”司法體制,要求判《當今大馬》及總編輯顏重慶藐視法庭。
在2021年2月19日,以上訴庭主席丹斯里羅哈娜為首的聯邦法院七司以6對1的比數,裁定《當今大馬》藐視法庭罪成,罰款《當今大馬》50萬令吉;顏重慶則罪名不成立,免於刑罰。
《當今大馬》在同一天發動籌款,籌得約75萬令吉的捐款,並在隔週繳付罰款。
在2021年5月,《當今大馬》入稟聯邦法院,要求檢討和擱置被判藐視法庭罪成的判決。
律師:《當今大馬》未獲全面陳詞機會
較早前,今日代表《當今大馬》陳詞的律師拿督瑪力指出,聯邦法院在去年作出的多數判決牽涉特定的課題,但《當今大馬》卻未獲得全面的陳詞機會。
他指出,他不是要挑剔去年的判決,但他認為,考慮到情況和性質,只有讓其當事人(當今大馬)有機會在法庭上充分發言,這才是公平。
他說,依德魯斯哈倫只是入稟1份宣誓書,而《當今大馬》則入稟5份宣誓書,這些宣誓書並未獲得依德魯斯哈倫的回覆。
“總檢察長的代表律師當時在陳詞中也承認,《當今大馬》不可能預知讀者的留言。”
他指出,總檢察長在聲明中或律師陳詞中,都沒有爭辯說可以推斷出《當今大馬》在當時對讀者的留言是知情的。
高級聯邦律師蘇珊娜代表總檢察長陳詞時則指出,《當今大馬》今日提出的檢討判決論點毫無根據,因為這與去年在聯邦法院聆審中所提出的論點相同,而當時聯邦法院法官已考慮了這些論點。
她說,申請人(當今大馬)聲稱沒有機會作出全面的陳詞,然而這情況不能成為檢討此前判決的理據。
她指出,顯然的,在去年的多數判決中已說明,有關的判決是基於法律的適用性、事實、案件的情況以及各造的陳詞,而作出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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