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拿督莫哈末沙哈披露,根据大马报穷局的统计数据,2017至2021年的破产案例中,只有8.9%的个案是因为信用卡债务所致,仅占持卡人总数的0.005%。
他表示,不过,因信用卡债务导致的破产案件宗数,从2017年的1000多宗下降到2021年的43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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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沙哈今日在国会上议院回答马华上议员拿督古乃光的口头提问时说,为了控制信用卡持有人的负债水平,国家银行制定几项发行信用卡给申请者的条件,确保符合条件和财务健全的消费者才能申请到信用卡。
2011年起收紧发卡条件
“这些条件包括,从2011年3月开始,信用卡持有人的最低收入资格从每年1万8000令吉提高至2万4000令吉;月收入3000令吉或以下只能拥有两家发卡机构的信用卡,最高信用额度不超过月收入的2倍;在未经持卡人事先同意之前,金融机构不得提高其信用额度。 ”
他说,金融机构也被要求考虑信持卡人因健康、失业或其他原因导致还款困难的情况,来提供适合信用卡持卡人财务状况的替代还款方案。
“此外,那些面临财务问题和偿还贷款困难的持卡人,可以联系信贷咨询与债务管理机构(AKPK)寻求财务建议或偿还债务方面的援助。该机构将通过与金融机构协商,为信用卡持有人提供还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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