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莫哈末沙哈披露,根據大馬報窮局的統計數據,2017至2021年的破產案例中,只有8.9%的個案是因為信用卡債務所致,僅佔持卡人總數的0.005%。
他表示,不過,因信用卡債務導致的破產案件宗數,從2017年的1000多宗下降到2021年的438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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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沙哈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回答馬華上議員拿督古乃光的口頭提問時說,為了控制信用卡持有人的負債水平,國家銀行制定幾項發行信用卡給申請者的條件,確保符合條件和財務健全的消費者才能申請到信用卡。
2011年起收緊髮卡條件
“這些條件包括,從2011年3月開始,信用卡持有人的最低收入資格從每年1萬8000令吉提高至2萬4000令吉;月收入3000令吉或以下只能擁有兩家髮卡機構的信用卡,最高信用額度不超過月收入的2倍;在未經持卡人事先同意之前,金融機構不得提高其信用額度。 ”
他說,金融機構也被要求考慮信持卡人因健康、失業或其他原因導致還款困難的情況,來提供適合信用卡持卡人財務狀況的替代還款方案。
“此外,那些面臨財務問題和償還貸款困難的持卡人,可以聯繫信貸諮詢與債務管理機構(AKPK)尋求財務建議或償還債務方面的援助。該機構將通過與金融機構協商,為信用卡持有人提供還款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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