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高庭今日谕令人民进步党(MyPPP)前主席丹斯里卡维斯及其公司Kayveas Holdings Sdn Bhd,将他们拥有的Bintang Iradat私人有限公司,及位于吉隆坡甘榜亚答路人民进步党大厦的10万股移交给大马报穷局总监。
Bintang Iradat是一家代表MyPPP进行投资活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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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12名起诉人,也是MyPPP前党员的律师卡因杰阿纳说,在批准所有起诉人针对卡维斯、6名个人、2家公司及报穷局总监的部分索赔后,司法专员王志关(译音)作出了上述谕令。
他今日对马新社记者说,卡维斯和6造、2家公司及报穷局总监为此案第1至10名答辩人。
委报穷局总监管理MyPPP资产
“报穷局总监在此案接获传票,主要是扮演名义能力(Nominal Capacity)的角色,以便受委任来管理MyPPP的资产。因MyPPP的注册已在2019年1月14日被撤销。”
他说,法庭也谕令搁置第4(詹德拉古马南)及第5答辩人(拿督李金昌,译音)所获的准令。
他指出,法庭也谕令,此案中的禁令依然被接纳,即禁止卡维斯、Kayveas Holdings、詹德拉古马南、李金昌及其代理人对Bintang Iradat公司和MyPPP大厦股份进行转移,及指示腾空该大厦事宜。
他说,法庭也谕令卡维斯、詹德拉古马南、李金昌须负责30万令吉的堂费,及向报穷局总监支付每人15万令吉的费用。
进步党12前党员入禀索党资产
根据马新社,2019年,以拿督斯里马格林丹尼斯为首的12名前党员入禀起诉卡维斯、卡维斯控股公司、Bintang Iradat公司、詹德拉古马南、李金昌、维再也、桑哥甘达沙米、A古马拉拉惹及报穷局总监以寻求索赔。
起诉人在诉状中指出,在2018年期间,MyPPP被撤销注册以前,卡维斯及其同党策谋了一项违反法律的阴谋。“当MyPPP注册一被撤销,所有由MyPPP拥有的资产,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17条文马上授权予报穷局总监。”
有关阴谋是为了破坏马格林、第6名起诉人A甘达沙米莫汉及MyPPP党员,而实际上,在注册被撤销之后,及废除马格林和莫汉的董事及Bintang Iradat公司股东地位之后,他们都有权被分配获得党的资产。
起诉人指控詹德拉古马南及李金昌,虽已知晓党已被撤销注册,仍刻意将志期2019年1月16日的准令纳入(以批准转移股份事宜)。因此,起诉人也入禀申请,将该准令搁置,并要求法庭宣判Bintang Iradat公司及MyPPP大厦的10万股份是由MyPPP所拥有,并授予报穷局总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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