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0日讯)“林甘司法短片”主角兼律师拿督林甘在联邦法院寻求重新执业所提出的最后上诉,以败诉告终。
据马新社报道,以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一致驳回林甘不满律师公会纪律局指他干预司法委任并将他除牌,所提出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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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姑麦润宣判时指出,纪律委员会、纪律局、高庭和上诉庭一致认为林甘已干预司法委任,这是毋庸置疑的。
她说,律师公会代表律师拉兹蓝点出,林甘无法反驳商人罗国本的证词,该名证人听到林甘企图干预司法委任。
“我们认为,上诉人(林甘)究竟试图要干预哪项司法任命并不重要,这方面的结论是无关紧要的。”
她补充,重点是已有结论指林甘企图干预,并且这结论没有被反驳。
另两司为拿督林添钻和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须缴付3万堂费
法庭谕令林甘缴付3万令吉的堂费。
东姑麦润说,还有来自罗国本的直接证据,他亲眼目睹林甘在短片中所说的电话通话。
她说,法庭也认同罗国本确实已就短片供证,并且证实短片中的内容实际上是由林甘所说。
“记录委员会、纪律局和(联邦法院)以下各级法庭,皆是依据罗国本的证据,确认构成行为不当结论的内容。”
她补充,林甘并没有挑战相关论点。
林甘代表律师塔亚兰较早前在庭上对这段用来证明其当事人行为不当的视频,被接纳为证据一事提出质疑。
他说,原始短片并未在纪律委员会或纪律局面前出示,反而是出示一份下载版。
东姑麦润指出,纪律局必须遵守经修订的1974年法律专业法令第103D(1)条文的规定,即要求纪律局说明拒绝纪律委员会建议对林甘处以较轻惩罚的理由。
“不过,我们无法认同上诉人(林甘)的论点,即如何没有遵守这一条文,令纪律委员会下达志期2015年11月6日的指令无效,并且理由必需在指令中阐明。”
她说,法庭认为纪律局已给予做出这项决定的理由,以及将林甘除牌的指令并未失效。
高庭在2018年5月22日驳回林甘的司法检讨,以及维持纪律局的决定。林甘随后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但在去年宣告败诉。
罗国本曾录下一段林甘在通电话的短片,过后证实,与林甘通电话的人是时任马来亚大法官敦阿末法鲁兹。
随着上述短片释出后,政府在2008年成立皇家调查委员会调查此短片,5名成员组成的皇委会裁定此短片属实。
林甘之前也指责一名联邦法院法官抄袭判词,于2017年11月在缺庭的情况下,被判藐视法庭罪名成立,处以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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