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去年發生的太魯閣號事故奪走49條人命,由罹難者家屬組成的“太魯閣的眼淚”曾提出四大訴求,其中第四點要求“臺鐵應與家屬對等協商,共同擬定和解方案”,除了理賠金外還要有懲罰性賠償金。其代表律師陳孟秀週四說,臺灣交通部長王國材同意臺鐵應再給付予太魯閣事故全體罹難者家屬新臺幣1.5億元(約2205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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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合新聞網報道,陳孟秀在臉書上發文說,臺鐵必須在每一事故的賠償,一次比一次賠償得多。前次普悠瑪事故造成18人死亡,臺鐵賠償每人新臺幣1570萬元,臺鐵曾要痛定思痛,然而過了兩年半,未看見臺鐵任何改革的步伐,只有更多的怠忽職守,以至於釀成更嚴重的意外,再次因為臺鐵的工安疏失導致太魯閣事故,造成近三倍人數,即49人罹難。
陳孟秀說,“太魯閣的眼淚”不希望任何人再經歷此等悲劇,再多金錢都不能挽回死者的生命,但若沒有大幅提高賠償,臺鐵只會不痛不癢,因循苟且。所以“太魯閣的眼淚”的訴求之一是“家屬們沒有要更多,但臺鐵必須付出更多”。(中央社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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