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1日讯)高庭今日驳回巴拉卡岸外石油有限公司(Barakah)及子公司PBJV集团私人有限公司,针对国油公司(Petronas)及国油勘探公司(PCSB)索偿10亿2000万令吉的诉讼。
马新社报道,巴拉卡起诉国油和国油勘探公司,终止了PBJV属于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PDA)下的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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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拿督阿里扎苏莱曼裁决,国油在履行石油发展法令的权力时,并没有义务去照顾上述公司的执照。
“在任何情况下,国油在履行石油发展法令终止PBJV的合约一清,都没有违反任何义务。”
她也裁决巴拉卡及PBJV需要承担,国油及国油勘探40万令吉的堂费。
国油和国油勘探的代表律师是纳嘉拉加慕迪亚、林健业(译音,Kenny Lam Kian Yip)和刘舒贤(译音,Jennie Liow Sue Xian),而巴拉卡的代表律师为依斯迈阿里芬及沙法依斯迈。
高庭今日通过线上审讯方式给出上述判决。
媒体报道指出,PBVJ执照是自2018年基于没有表现(non-performance),而被国油终止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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