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設路拱,理應是城市規劃和道路設計過程中最後使用的手段,但在特定範圍如學區周遭,或樂齡人士聚集的公共場所如醫院、公園和宗教場所等,則屬於例外。
在亞洲新興工業化國家當中,馬來西亞不僅是汽車自有率、車禍率和車禍傷亡率最高的國家之一,如果單論“路拱”(或稱“路墩”)(speed hump)的數量和覆蓋密度,相信也會排在其他國家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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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居民都會爭相要求在自己的社區增設路拱?因為在大家的既定印象,如果馬路沒有路拱,車速太快將會釀成車禍,因此每一座社區住宅裡的每一條路都至少要有好幾座路拱,彷彿已是理所當然之事。
當然,由於路拱建造成本低、完工快,且可帶來巨大政治宣傳效益,人民代議士普遍對增設路拱申請都會來者不拒,滿足居民訴求。柔佛州選時有小販向時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抱怨柔佛再也州議員廖彩彤不接聽電話,多年無法妥善解決車禍黑區路口,起因也是小販希望能在有關路口增設路拱。
事實上,晚近包括馬來西亞城市規劃師協會在內的許多學術研究發表顯示,路拱能有效減緩車速,但是否帶來其他正面效應,如改善車禍率則有待證實。在我過去和公共工程局與地方政府的公共工程師們交流中,他們也會認同大多路拱不過是“頭痛醫頭”,但也承認,要理性說服、教育市民有關路拱的正確使用,也相當困難。
因為增設路拱必須符合法規、特定條件和工程指南,不是隨意就可建造。倘若只是增設路拱,特別是那些未經許可的“違法路拱”,或承保商偷工減料馬虎完工而沒有上漆,或忽略加裝其他馬路設施,如照明街燈、減速警示牌、路拱警示牌、黃色減速線、警示燈等,將會對未能察覺路拱的駕駛者帶來極大風險,最常見便是緊急剎車造成後面車輛反應不及而發生追撞,或摩托騎士翻車摔傷。
社區周遭有過剩路拱,長期而言也是不環保,且不符合低碳城市標準。因為交通工具每每經過路拱,就必須不斷重複減速、剎車、再踩油門前行,不但耗油、增加排氣和製造噪音,沒有按照設計規格建造的路拱,久而久之也會影響汽車底盤、避震器和輪胎狀況,這些都是整體社會和駕駛者在長期所必須付出的隱藏成本。
一般主幹道路、車速行駛快或車流量繁忙的道路,也不適合增設路拱,當有關道路平均車速超過每小時60至70公里以上,路拱基本已失去該有功能。根據公共工程局指南,典型讓交通工具舒適經過的路拱,寬度必須至少3000毫米,高度不超過100至150毫米,以及限制在平均車速介於每小時25至30公里的道路,但若仔細檢驗,相信大部分路拱並沒有達標。
增設路拱,理應是城市規劃和道路設計過程中最後使用的手段,但在特定範圍如學區周遭,或樂齡人士聚集的公共場所如醫院、公園和宗教場所等,則屬於例外。在增設路拱之前,也必須考量是否尚有其他更適宜的選擇,如加裝警示牌、警示燈、反射鏡、反光片和減速線等。
許多車禍發生,和案發現場周遭有沒有路拱並無直接關係。當中關鍵乃是因為我國汽車自有率高,國民非常容易取得駕駛執照,但卻可能無法充分掌握正確的駕駛態度,以及沒有熟讀道路安全條規。要解決高車禍率,政府必須對症下藥,從根源著手,從最上位政策開始檢討和思考如何優化道路安全,而不是一昧端出廉價的路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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