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訊)因公司週轉不靈,蔬果供應商與同行在一年內共謀偽造23份單據,向三家銀行騙取近268萬新元(下同·約832萬令吉)貸款。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鄭金勇(52歲)面對23項欺詐罪的控狀,控方以其中七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ADVERTISEMENT
案情顯示,被告因自己經營的A Yong蔬果批發公司在2019年初面對資金短缺,便向詹愈盛豆芽場的董事陳德長(54歲)尋求幫助。
由於這兩家公司在生意上有往來,被告希望陳德長允許他以詹愈盛豆芽場的名義偽造銷售單據,以便讓A Yong蔬果批發公司以此向銀行申請借款。被告當時承諾一定會按時償還貸款。看在兩人一直有生意往來的份上,陳德長接受了被告的提議。
同年2月至12月之間,被告每月都會交代自己公司的行政兼會計開假單據,註明自家公司從詹愈盛豆芽場進貨。被告和陳德長隨後在單據上簽名,並呈交給華僑銀行、大華銀行和馬來亞銀行。據瞭解,被告公司當時在這三家銀行都有保付代理(factoring)業務。
這意味著,銀行批准貸款申請之後,會先替被告支付這些偽造單據,把資金打入陳德長的公司戶頭。陳德長收到錢後便會通過支票或網上轉賬的方式,將錢轉給被告。
被告分別向華僑銀行、大華銀行和馬來亞銀行提交了13份、六份和四份假單據,其中22份順利通過,涉及的總金額逾267萬元。
A Yong蔬果批發公司的首席營運官不久後發現被告行徑,隔年1月13日報警。三家銀行事後討回約229萬元。
被告昨天(4月1日)出庭認罪,但代表律師表示涉案金額是一筆客觀的數目,因此需要時間替被告準備求情書。法官批准案展本月18日下判。(人名譯音)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