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訊)買飲料驚見有人疑似腰間插著槍,警員大喝一聲,雙方迅速拔槍射擊,警員射中匪徒腹部,自己頸部則中彈,險些全身癱瘓!現在憶起這段經歷,陳福華說:“我以為我死了!”
《新明日報》報道,正值獅城盜匪橫行的1972年,劫案頻頻發生,警方掃黑行動雷厲風行,力挫私會黨的銳氣。當年的“千面大盜”林萬霖、林萬霖的得力助手“豬仔”蔡亞九以及“兄弟大盜”,均是通緝犯榜上人物,也是於那一年,這些盜匪都死於警方與陳福華的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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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5年的陳福華(75歲,保安業務主管)當年在女皇鎮警署擔任助理調查官,經常處理偷竊和搶劫案,但他不曾想過,有朝一日會跟“兄弟大盜”中的弟弟穆斯塔法·哈山(Mustapha Hassan)交手。
這對“兄弟大盜”穆斯塔法·哈山以及阿都瓦哈(Abdul Wahab),當年涉及多起走私槍械以及持械搶劫案,是非常危險的人物。
陳福華受訪時憶述,他在1972年10月29日和兩名警員乘坐一輛車到路邊攤買黃梨水,當時還有另一名顧客下車買飲料。“我留意到對方腰間有東西突出,像似一把手槍,因此起疑。當時我並不知道他是誰,但攜帶槍支的劫匪都是危險人物,我立即用馬來語吆喝:‘警察,不要動!’”
陳福華拔槍衝向前,怎料穆斯塔法竟把友人當“擋箭牌”,他只能憑直覺,朝穆斯塔法的腹部開了一槍。
結果,兩聲槍響劃破緊張的氣氛,陳福華頸項一陣劇痛倒下,眼見穆斯塔法站在眼前,他心想再補一槍,但手指乏力,渾身無法動彈。
接下來,陳福華整整5天癱瘓在床上,雖能緩慢說話,但手腳無法動彈,身體後來才慢慢恢復,留下了一個兩角硬幣寬度的槍傷。
“之後看報道我才知道面對的是穆斯塔法,身為警員我們需要捍衛法律,我離家上班時,就預想到可能無法回家。中槍時,我以為再也回不了家,但所幸我還能回家。”
為此,陳福華也在1976年獲頒“警察英勇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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