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就應該要享受快樂的童年,好好學習,為自己的人生路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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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麗娜哈侖早前在國會表明,政府目前沒有計劃禁止國內發生的童婚,但會透過教育、宣導、加強家庭制度以及社會經濟支持,解決童婚的原因以遏制國內童婚事件的發生。
以前副首相旺阿茲莎為首的9名女議員隨即發表文告批評,此舉與希盟前朝政府禁止童婚所做的努力背道而馳。
希盟執政期間,兼任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的旺阿茲莎雖然宣佈會調高結婚年齡至18歲;然而,旺阿茲莎在任期間對於童婚的立場和採取的舉措,同樣引發頗多詬病。
當時,吉蘭丹發生一宗15歲少女嫁44歲男子的童婚案,福利局官員針對事件進行調查後,旺阿茲莎聲稱這是一門“你情我願”的婚事,獲得了少女的同意,引發巨大爭議。
多個民間組織就炮轟旺阿茲莎反對童婚的立場不明,以及行動緩慢,政府也缺乏根治童婚的政治意志。
正如希盟聲稱若沒有發生“喜來登行動”,希盟繼續執政的情況下,就能在任內實現的承認統考、廢除各種惡法等政策的結果一樣,調高結婚年齡至18歲確實沒能在希盟執政的22個月落實;因此,如今再談論“希盟若繼續執政會怎樣”,其實也只是紙上談兵,沒有太大的意義。
聯合國的數據顯示,儘管在世界範圍內童婚的流行率有所下降,從10年前的25%下降到如今的20%左右,但這種習俗仍然廣泛存在。
如果不加速努力,到2030年將有超過1.2億女童在18歲以前結婚。
正因如此,根據2016年1月起生效的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全球多個國家均同意為2030年之前終結童婚而努力,大馬政府亦簽署多項公約,包括《消除對女性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及《兒童權利公約》,對國際社會做出保護女性與兒童的承諾。
遺憾的是,政府卻無法履行其承諾。
在眾多童婚中,絕大部分皆為女童,這無疑也是讓性別平等的努力大開倒車,是一種性別歧視的表現。
幼小且未成熟的兒童結婚,尤其對於女童的身心發展、生殖健康都有極大的危害,未成年生育,就猶如把女童送到死神的面前,等待鐮刀的宰割。
這無疑是扼殺了這些兒童的健康成長,同時也衍生許多後續的社會問題。
孩童幾乎永遠都要聽成年人的教誨,但成年人又是否有聽過孩童們的心聲?
我相信,絕對不會有任何孩童願意在還可以享受童年歡樂的期間,就要結婚而放棄幾乎一生的自由。
兒童就應該要享受快樂的童年,好好學習,為自己的人生路奠定基礎;因此,任何童婚都應該立馬被禁止,而非只是阻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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