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推事庭今日宣判,马大新青年前主席黄彦铬在2019年马来亚大学毕业典礼上蓄意侮辱马大前校长拿督阿都拉欣的表面罪名成立,需要出庭自辩。
推事法蒂安娜宣读判词时说,由于主控官成功证明案件成立,因此作出上述判决,并择定案件于7月4日至7日继续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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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至7日续审
她也择定下月17日进行案件管理,以便辩方确认辩方证人的名单及人数。
黄彦铬在出席今日的审讯后向媒体表示,对于今日推事的判决有些失望,但是我国是法治国家,他将继续捍卫本身的言论自由权利,并认为正义虽然迟到,但是终究会到达。
黄彦铬在刑事法典第504(蓄意侮辱及破坏公共安宁)条文下面对上述提控,他因不满阿都拉欣在马来尊严大会上发表的言论,而于2019年10月14日约早上10时在马大DTC大礼堂进行的第59届毕业典礼上,高举以马来文书写的“拒绝种族主义!校长下台!这是马来西亚土地!”抗议纸牌。
有关事件经过该校保安人员报案后,警方介入调查,而黄彦铬则面对刑事提控。
众筹运动筹逾2万
黄彦铬也宣布,自2020年2月25日通过马大新青年发起的“一人十元,声援彦铬”众筹运动,迄今筹得2万零172令吉66仙,而他分别使用其中的3000令吉及1000令吉作为本案及另一起拍摄警察执法而被提控的案件的保释金。
他也把其中1万令吉作为协助他案件辩护的律师费,因为虽然相关律师团原来是免费给予他法律援助,但是基于尊重律师专业,他认为还是应该支付这笔律师费。
他说,剩余的6172令吉,他则计划作为其他案件的律师费及堂费费用。
他表示,言论自由是人的尊严的体现,是个性发展的催化剂,更是建立民主社会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他不会因为受到当权者的阻吓而停止抗争。
该案主控官法希拉今日也向法庭表示,控方建议8位辩方证人名单,其中第1至第4名是在此案报案的公众,第5至第8名证人则是事发当日在现场参与毕业典礼的毕业生。
黄彦铬代表律师陈伟旭表示,其实相关向警方报案的4人虽然是公众,同时也是马大校园的保安人员。
他说,目前他们还在确认完整的辩方证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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