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5日讯)教育部严正声明,吉隆坡泗岩沫启智华小新校舍不能被用作政府学校的建筑物。
教育部今日发文告指出,基于该部受到规章制度的约束,教育部不会受到任何一方的压力,或接受任何建筑物作为政府学校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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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表示,启智华小董事部无视谴责而继续在私人土地上建造建筑物的行为是不恰当的。
文告说,从2012年至2014年,启智华小董事部通过校长申请在私人土地上建造一座建筑物,以作为学校的附加校舍。
“由于启智华小是一所政府学校,因此在联邦土地委员会拥有的土地(PTP)上拟建附加建筑物,都必须符合政府教育机构的建造程序。”
校方须证明土地留置权
文告指出,董事部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即校方须证明Chevron Malaysia Limited(原地主)已经将土地进行冻结及留置权 (土地不可再转名,只能作为教育用途);校方必须重新提交项目范围,以符合首相署国家发展规划委员会标准及成本委员会的发展指南。
“由于启智华小是一所政府学校,董事部必须提呈担保信,将新校舍和建筑物移交给政府。”
文告说,迄今为止,教育部从未收到董事部符合3项条件的完整申请,以做出考虑。
文告表示,吉隆坡联邦直辖区教育局(JPWPKL)于2014年的报告发现,该地段在未获得教育部批准的情况下已经开始拟建附加建筑物。有鉴于该建筑物被用作政府学校用途,该教育局也于同年的12月8日发出停工指示。
指董事部无视2停工令续施工
“根据联邦直辖区教育局的审查发现,该校董事部依然继续进行建筑物建设工作。因此,教育局也于2015年9月7日向董事部发出第二封停工指令。不过,董事部却无视该停工指令,继续施工至竣工为止。”
文告指出,教育部感谢社会各界的努力,这也为国家教育发展付出贡献。
然而,教育部强调不会受到任何一方的压力,或接受任何建筑物作为政府学校用途。
教育部始终致力于继续做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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