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6日訊)某酸奶店與做了2天就不幹的員工因為臨時辭職及沒付2天薪資而起爭執,互相在社交媒體公審對方,究竟誰對誰錯?
女員工控訴自己領不到薪水不公平,老闆則公開與她的對話記錄,雙方各持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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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源頭是一名女生在酸奶店的臉書專頁給了差評,表示自己工作了2天,老闆不付薪水,責怪她不負責任。
她表示,自己於3月29日到酸奶店面試,老闆講解工作內容,並教他們調配飲料,隔天直接開工。
工作第一天她就認為非常不合理,雖然老闆說沒固定午休時間,沒客人的時候就等於休息時間,但這也意味著“吃到一半都需要工作”。
“其實工作內容就是廚房煮東西泡水、洗客人吃完的碗碟、鏟貓屎、洗廁所抹地掃地、就是整間店的東西員工包完,我知道做工就是要做店裡面的東西,可是這份工真的是太不合理了。”
第二天,也就是3月31日早上起來,她覺得不舒服、整個人很累就沒有去上班了,到了下午覺得沒事了就問老闆能不能去上班,老闆擔心是冠病,就說暫時不要。
4月1日是她的第二天工作日,她形容經歷了“差不多到崩潰邊緣”的一天。
“隔天,我就跟老闆說我不適合這份工了,不做了,可能是星期六比較多人的關係,導致老闆很不爽,說我不負責任、說不做就不做。”
然而,令她不滿的是,另一名辭職的同事已經拿到薪水,老闆卻拒絕發薪給她。
“我另一個同事,星期日晚上放工回家就告訴老闆不做了,然後今天老闆發薪水給他了,因為已經過了星期日最忙的時候,所以這個時候辭職就有薪水,星期六辭職就沒薪水?
“他給我的理由是我不負責任,沒有提前通知,所以不發薪水給我,那為什麼另一個同事也是沒提前通知,卻有薪水呢?”
接著,酸奶店老闆公開與女員工的對話記錄,表示這名員工應徵當全職員工,卻做了2天就不做了。
“第一天,沒做好工作範圍就回家;第二天請假,腳痛;第三天,也是沒做好工作就回家,其餘員工收尾;第四天,早上當天講不要做了。”
他嗆聲女員工“不需要拿自己跟別人比較”,表示自己肯付另一名辭職員工薪水,是因為對方前一晚提前通知他,東西收拾完了才離開,工作能力算不錯。
根據對話記錄,他希望女員工再幫忙幾天,讓他有時間找新的員工,但女員工說自己的新工作當天開工,還說:“我幫不到你了,真的是對不起。”
後來,酸奶店老闆宣佈事情已經告一段落,出示截圖證明女員工不要薪水了;而女員工最後也刪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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