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6日訊)1年多前被吉隆坡高庭宣判販毒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的被告阿末卡米爾,今日在上訴庭上訴得直,當庭獲釋,逃過鬼門關。
37歲的被告在4年前,販運重達1.6公斤的大麻,被高庭判以絞刑,他今日上訴得直,逃過被送上絞刑臺的命運,獲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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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馬新社報道,三司之首的拿督斯里卡馬魯丁末賽益說,由於高庭在下判和把被告定罪的事實及法律根據有差錯,因此,上訴庭諭令釋放被告。
“我們認為,若持續維持對被告的罪刑,將令人感到不安,所以我們一致裁決被告無罪,當庭釋放。”
上訴庭另2名法官為拿督阿末納斯菲及拿督哈欣韓沙。
阿末卡米爾的妻子及父親聞判後,喜極而泣。其父親較後時走向阿末卡米爾,伸手撫摸兒子頭部以示安慰。
阿末卡立爾被控於2018年10月7日下午3時45分,在吉隆坡旺沙馬朱組屋區販運1.6公斤的大麻,於2020年9月28日遭高庭宣判販毒罪名成立,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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