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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39am 07/04/2022

妻子

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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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风雨不改天天到妻坟前 男子:把她纹在胸前永不分开

7年风雨不改天天到爱妻坟前 “我把她纹在胸前永不分开”
吕开恩说,他每天早上7时都会到妻子坟前探望她。(星报视频截图)

(槟城7日讯)“在过去的7年里,我每天早上7点左右就来这里看望我的。我会打包她最喜欢的黑咖啡和一些食物,并在这里逗留大约两个小时,一边擦拭墓碑,一边跟她聊天。”

62岁的退休塔式起重机操作员吕开恩说,在妻子去世7年以来,他每天风雨无阻到联合福建公冢探望已故妻子林芸敏,而这已成为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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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早上下雨,我会等雨停后才过来。每次在离开前,我也会亲吻她墓碑上的照片。”

吕开恩于5日在槟城联合福建公冢接受英文《星报》记者访问说,他有时会在晚上天气凉凉的时候,从他位于巴都兰章的家中慢跑到墓地。

“来回的路程大约是15公里。”他说。

吕开恩深情地回忆已故的妻子时说,两人是通过岳父认识。

“岳父是我的朋友,我那时一有时间就往他们家跑,而我的岳母就成了我们的媒人。

“我们都是彼此的初恋。我在22岁时认识了她,那时她18岁。”

吕开恩说,他和太太相恋6年后才结婚。

“我的妻子是一个非常善良、简单和无私的人。我们从来不曾吵架,主要是她性格温柔,很好沟通。

“我很感激她陪伴我一起度过风风雨雨,以及生活的起起落落。她是我的支柱,她完全理解我。”

吕开恩说,自从妻子离开后,他没有一刻不思念她。

“她是我们五个孩子慈爱的母亲。她把我们的孩子照顾得很好,让他们学会有纪律和独立。”他们的孩子年龄介于20至32岁。

他说,妻子生前是小学副校长,桃李满天下,总是给予有需要的人帮助。

他提到,每次到妻子坟前,他会必备三样东西:一把剪草的剪刀,一个可以播放佛经的便携式扬声器,以及一些献给妻子的纸制品。

7年风雨不改天天到爱妻坟前 “我把她纹在胸前永不分开”
吕开恩说,他每天到妻子坟前会带三样东西:一把剪草的剪刀,一个可以播放佛经的便携式扬声器,以及一些献给妻子的纸制品。(照片取自《星报》)

“另外,我也没有忘记带上她最喜欢的咖啡。我也会经常擦拭她的

“这对我来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如果我不来看她,我会感到不安。”

为了更“靠近”妻子,他将妻子的肖像纹在胸前。

“我是大约三年前决定完成纹身,这样无论走到哪里她都会和我在一起。

“纹身师花了大约一天的时间来完成它,这个过程很痛苦。”

他也提到,圣诞节对他来说是苦乐参半的日子。

“我们是在1988年12月25日结婚,而她的葬礼在2015年的同一天举行。

“圣诞节对我来说是快乐的一天,也是悲伤的一天。”

“她因白血病去世,那时才52岁。她接受治疗时,我每天晚上都在医院陪她。

“她从被诊断到去世仅两个月,这让我措手不及,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不过也感恩她没有受到太大的痛苦。”

他表示,到现在他还是会梦见妻子,“我会继续每天到妻子的坟墓,直到走不动为止。”

7年风雨不改天天到爱妻坟前 “我把她纹在胸前永不分开”
太想念亡妻时,吕开恩会亲吻坟上的妻子遗照。(星报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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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19pm 27/03/2025
用毯子闷死妻子的男子谋杀罪名成立 被判30年监禁
用毯子闷死妻子的男子谋杀罪名成立·被判30年监禁
蔡进和因杀妻罪名成立在吉隆坡高庭被判刑30年。(档案照)

(八打灵再也27日讯)华裔承包商蔡进和在4年前用毯子闷死妻子一案,高庭今日裁定蔡进和的谋杀罪名成立,判处30年监禁。

法官K慕尼安迪是在辩方未能在此案自辩阶段挑起合理疑点后,对现年51岁的被告蔡进和(译音)作出上述判决,被告的刑期从其被捕日,即2021年5月11日开始计算。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在仔细权衡被告律师的求情陈词、控方提出的加重刑罚因素以及来自死者家属的‘受害者影响陈述书’,并结合本案的罪行事实与情况后,法庭最终判处被告30年监禁。”

根据控状,蔡进和于2021年5月9日凌晨2时30分至早上9时30分,在文良港云顶吉冷路的某公寓单位杀害46岁的妻子刘美红(译音),抵触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若未判处死刑,必须施以不少于12下鞭刑。

较早前,被告代表律师余嘉雯(译音)在求情阶段时,希望法庭判处最低刑罚30年监禁,并免于鞭刑,理由包括被告年逾50岁,且因失去妻子及儿子而饱受精神压力。

“被告是一名好丈夫且有爱心,其在案发时的行为是突发攻击,并非预谋犯罪,加上被告因在狱中服刑,无法出席次子的葬礼。”

她说,被告承诺珍惜第二次机会,若获轻判,会好好悔改。

另外,副检察司再琳娜迪雅则要求法官判处最高40年监禁,并强调被告身为丈夫和家庭支柱,理应保护妻子,而非伤害她。

“证据表明,案件并非因争执或挑衅所导致,而是蓄意犯案,受害者生前曾报警求助,表达担心受到被告威胁,因此我恳请法官判处最高40年监禁,若不判死刑,也应施以最严厉的惩罚。”

今日庭审上,死者刘美红的姐姐及儿子出庭,并在法庭上宣读了“受害者影响陈述书”;此外,代表死者家属的两名律师彭顺文以及余锦忠(人名均译音)也出席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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