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连突7日讯)“而连突发展华小工委会8名理事被控非法集会案”今天进入第四天审讯,控方今天传召调查官努莱妮警长供证,经过大约1小时审讯后,法庭择定6月1日判决。
8名被告及代表律师拿督黄诗忠、T.古纳斯拉和阿伦都拉沙米今早9时陆续抵达法庭,直到中午12时20分他们才被传召进入法庭,记者不被允许进入法庭,整个审讯约历时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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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没收到集会通知
黄诗忠在审讯结束后向媒体指出,证人努莱妮在供证时说根据警方的调查,警方并没有收到该集会主办方的通知和申请,同时她在供证时也表示无法证明8名被告当天出现在案发现场的目的。
负责审理此案的推事是莫哈末纳吉依斯迈,主控官为依再妮副检察司。
根据控状,8名被告分别为吴思亿、副主席锺树珍、副秘书梁昭燃、而连宋华小董事长植明生、南唛华小董事长邝德福、华都巴来华小董事长黄琼猷、华都巴来华小校友会主席熊龙生和而连宋华小家协主席植东生,被控于2019年8月20日上午11时22分,在双溪仁华小悬挂横幅反对爪夷文纳入华校课程纲要,涉及非法集会,抵触刑事法典第142条文。
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143条文下被判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于去年12月14日开审,截至今日,控方共传召7名证人供证,分别是警方摄影师莫哈末胡再尼、而连突警局局长莫哈末拉兹、学校保安沙哈曼、而连突警局交通调查和执法组警长诺法祖安妮、而连突警区主任马兹兰警监和而连突警区莫哈末慕海敏警长,以及今天出庭供证的调查官努莱妮警长。
今天到场声援者有马来西亚华文理事会主席兼吉隆坡中文华小董事长拿督王鸿财、董总财政兼彭亨华校董事联合会署理主席拿督杨安山、马来西亚华校校友会联合会总会(校友联总)总会长叶全发、校友联总总秘书张甲由、总财政罗耀明、雪隆华校校友会联合会财政邓宏才、吉隆坡峇都区发展华小工委会主席黄世辉、雪州士拉央华小副董事长吴令安、前任雪州巴生县发展华小工委会秘书长吕志勤、双溪热力华小董事长吴有杰和吉兰丹中华独中而连突协理陈天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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