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董事会成员丹斯里依斯密同意控方的主张,即1MDB的资金经过多次的交易流入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个人银行账户。
纳吉被控1MDB洗黑钱和滥权案于今日续审,依斯密是此案第13名控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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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逾亿资金交易
主控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高级副检察司今日向依斯密出示涉及此案四个阶段的资金流向图,当中的资金交易涉及逾亿令吉。
根据斯里南念出的资金流向图内容,在第一阶段的资金流向,7亿美元流入Good Star公司,随后从Good Star公司流入PSI创办人Tarek Obaid的账户,这交易分别在2009年10月5日和2010年1月13日进行。
此前,斯里南曾在开案陈词时说,Good Star公司是于2009年5月18日在非洲塞舌尔群岛注册,这家公司由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所拥有和控制。
根据斯里南今日念出的资金流向图内容,在2010年9月24日,资金从Tarek Obaid的账户流回Good Star公司,接着在2011年2月18日和2011年6月10日,流入沙地王子杜基的账户。
斯里南出示4阶段资金流向图
斯里南问依斯密:“7亿美元的部分资金流入纳吉的账户,你此前同意(辩方)向你主张,纳吉不曾从登嘉楼投资机构(1MDB前身)50亿令吉的伊斯兰中期票据(IMTN)发行中受益,你是否要重新检讨你的答案?”
对此,依斯密表示,此前在接受辩方的交叉盘问时,辩方并没向他出示这些文件。
他同意斯里南的说法,上述资金当中的大约6000万令吉最终流入大马伊斯兰银行尾号为9694的账户,也就是纳吉的个人银行账户。
斯里南接着向依斯密出示第二和第三阶段的资金流向图。
根据他所念出的资金流向,当中包括了在2012年10月23日,Aabar公司支付了约2亿9100万美元的资金给Cistenique Investment Fund(CIF)基金,以及9600万美元给Enterprise Emerging Markets Fund(EEMF)基金。
这些资金随后流入Blackstone Asia公司,这是一家由陈金隆(刘特佐伙伴)所控制的公司;共9000万令吉的资金随后在2012年10月30和31日以及2012年11月19和20日,流入尾号为9694的账户。
依斯密指出,根据上述资金流向显示,共9000万令吉流入了尾号为9694的账户,也就是纳吉的个人银行账户。
斯里南接着指出,至于第四阶段的资金流向,在2014年10月17日至12月10日期间,Vista Equity(陈金隆控制的公司)通过5次转账,把共4500万令吉的资金转移到大马伊斯兰银行尾号1880的账户。
依斯密指出,根据所出示的文件,上述资金流入大马伊斯兰银行尾号1880的账户,也就是纳吉的个人银行账户。
指纳吉刘特佐关系密切
此外,依斯密供称,他在2009至2016年出任1MDB董事期间,根据其观察,纳吉和刘特佐的关系密切。
斯里南今日向依斯密出示纳吉和刘特佐等人在游艇上的合照。
依斯密确认照片中有纳吉、刘特佐、沙地王子杜基、Tarek Obaid、纳吉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纳吉儿子和女儿。
信任纳吉 没随峇基辞职
斯里南进一步问依斯密,为何后者会担任1MDB董事直到2016年,而没在当时跟随1MDB时任董事会主席丹斯里峇基辞职?
对此,依斯密指出,这是因为他当时对纳吉的领导有高度的信任,没有预料到1MDB的资金交易存在欺诈。
峇基于去年在纳吉与1MDB前首席执行员阿鲁尔甘达被控修改1MDB稽查报告案的审讯中供证时指出,在得知原本要注入在1MDB与PSI联营公司的7亿美元资金被挪用后,他也于2009年10月19日辞去1MDB董事会主席一职。
此案将于4月18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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