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从草拟到提呈需通过一系列程序,在草拟时总检察署相信已经研究“跳槽”的定义,跨党派合作指导委员会亦已经同意,何以内阁在临门一脚又要重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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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跳槽法二度展延提呈国会,又怎么了?
根据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原因是内阁不同意在4月11日的国会下议院特别会议中提呈反跳槽法案。与此同时,法案将会在跳槽的定义方面进行更多研究后才提呈。
进一步了解则可发现内阁原则上同意制定反跳槽法,只是方式改变了,需要做一些修订。为何拖延许久,还无法定义跳槽?据了解,政府之前多次向国会议员汇报法案内容,以寻求议员的反馈,但是法案细节依然未正式出炉。
首相依斯迈沙比利多次与希盟会面,双方皆诚意十足,势必确保法案通过;双方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协议反跳槽法案必须在本届国会通过,否则就作废。现在既然特别会议已定,缘何还是有变卦,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政府应该说明。
法案从草拟到提呈需通过一系列程序,在草拟时总检察署相信已经研究“跳槽”的定义,跨党派合作指导委员会亦已经同意,何以内阁在临门一脚又要重新研究?
政府在3月30日在国会上议院发布了反跳槽法案的跳槽3项定义,包括一)在选举赢了后宣布退党成为独立议员或加入其他政党;二)赢了之后遭党开除,以及三)以独立人士身分上阵胜出后加入其他政党。只要任何民选议员遇上这3种情况即被视为跳槽;届时议席需要悬空,并在60天内重新选举。
自此,朝野议员、学者、非政府组织等就不断提出各种质疑和修改建议。这可以理解,毕竟任何法案是不可能完美的,重要的是,既然政府已经应允制定法案,而且主要反对阵营承诺支持,就应该先让法案呈一读,稍后再通过国会政策和委员会阶段逐步修订。
巫统主席阿末扎希就批评政府缺乏政治决心,更质疑推迟提呈法案,是否因为有人蓄意扯后腿?阿末扎希这番话难免让人浮想联翩,是执政阵营中有政党不欲支持法案?还是反对党中有人不愿意看到法案被提呈?
不过,下星期的国会特别会议会如期举行,以提呈联邦宪法修正案,以便为提呈反跳槽法“铺路”。旺朱乃迪及转型与政治稳定谅解备忘录指导委员会已经达成共识,双方承诺会全力支持联邦宪法修正案法案,以便在4月11和12日的特别国会会议取得三分之二的多数支持。
如果国会特别会议通过修改联邦宪法第10条款,那么日后向国会提呈反跳槽法就比较简单,因为通过反跳槽法无需三分二票数。联邦宪法第10(1)(c)条款,是有关保障公民结社自由。
先修宪再提呈反跳槽法案或许是最佳的处理方案,但是修宪的内容,不同的议员和学者相信还是有不同的意见。国会能否在特别会议中辩论并通过修宪?希盟共有90名国会议员,加上国阵及砂盟等,相信不难达到三分二的门槛通过修宪,然而修宪的影响深远,政府岂能仓促行事?再说反跳槽法牵涉修宪,已经是既定事实,应当早做准备。
依斯迈政府早在去年9月就与希盟签署备忘录,双方既然有心促成备忘录内容成为事实,理应在这半年时间内就将之完成。然而,这期间时势变化太多,依斯迈在巫统内也一再处于被动,而且希盟也因为接连在州选惨败,军心涣散,仍在不断寻找新方向。这一切的发展都让人不禁担忧反跳槽法的命运。
此外,如果反跳槽法一再无法顺利提呈,原本希望能够拖延大选的依斯迈和希盟会不会撕毁备忘录,反而令巫统当权派达到提前大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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