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訊)為懷孕一事吵架,火爆男對有9周身孕的女友拳打腳踢後被罰款3500元(約1萬令吉),控方7日上訴得直,高庭法官指男子持續攻擊女友腹部,可造成嚴重傷害,改判男子坐牢兩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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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日報》之前報道,被告是25歲的陳嘉俊(譯音),受害人則是與他同齡的女友。他面對一項蓄意傷人控狀,指他在前年7月15日,對懷孕的女友拳打腳踢。
審理案件的國家法院法官考慮到被告沒有刻意傷害女友,同時也考慮到他已獲得女友的原諒,最後判他罰款3500元。
控方對裁決不滿,到高庭上訴。
高庭法官今早發表裁決,表示同意控方所說,指被告明知道女友懷孕,卻持續往她的腹部攻擊,可對腹中胎兒造成嚴重傷害,也讓女友蒙受額外的心理壓力。
法官批准控方上訴,改判被告坐牢兩週,並退還被告之前所繳付的罰款。(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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