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儘管夜店仍禁止營業,警方也頻密展開取締行動,但無阻喜愛夜生活的男女上門消遣,今天凌晨又有3間夜店遭取締,67名在場顧客及3名夜店業者被開出總額7萬令吉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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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防範罪案及社區安全組主任拿督阿茲曼高級助理總監說,警方今天凌晨取締市區內的3間夜店,共開了67張罰單給在場顧客,即首間夜店(9張)、第二間夜店(31張)及第三間夜店(27張)。
“同時,以上3間夜店的業者也接獲警方開出的罰單,每張罰單1000令吉,因此警方在3項行動中開出總額7萬令吉罰單。”
他表示,這些夜店在國家復甦計劃第4階段營業,已觸犯2021年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法令第17條文,警方奉勸民眾民眾遵守防疫標準作業程序(SOP),以減低冠病病毒散播。
民眾若掌握夜店違反防疫SOP的情報,可使用智能手機的志願巡邏(Volunteer Smartphone Patrol,簡稱VSP)應用程式來投報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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