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执业律师梁信友认为,政府在周一召开的国会特别会议提呈的修宪案,寻求修改联邦宪法第10条款,并引入新的第3(A)条款,以便为未来制定反跳槽法案铺路的举措是非常危险的,甚至可能遭到滥用。
梁信友在推特帖文表示,政府即将提出的修宪案不仅不能制止跳槽行为,还可能允许政府滥用权力来控制其他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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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联邦宪法第48条款已经阐明了国会议员失去议员资格的7个条件,即精神不健全、破产、持有公职部门的支薪职务、没有申报选举开支、犯下刑事罪及被判处一年监禁或超过2000令吉罚款、双重国籍,以及犯下选举罪行。
而在不修改第48条款的情况下,只修改第10条款,并无法阻止跳槽的行为,甚至任何通过的反跳槽法都是违宪的。
“如果通过一项法律,规定国会议员在退党时会失去议员资格,这样的法律将违反联邦宪法第48条款。为什么?由于第48条只规定了7个条件,议会不能违反宪法并施加额外条件。
“为了落实反跳槽法,也必须修改第48条款,将额外的反跳槽作为附加条件,或者在宪法中加入一项附加条款,明确说明它会导致国会议员失去议席,但对第10条款的拟议修正案没有这样做。
“拟议的修宪案允许制定法律来控制国州议员在政党中的成员资格,例如可以通过一项法律,开除被罚款1000令吉的国会议员的党籍。”
他举例,政府也可以立法来剥夺任何因国安课题(如茅草行动)而遭逮捕或提控的国会议员党籍。
失去结社自由极其危险
“从本质上讲,拟议的修正案将导致国州议员在其政党成员资格方面失去结社自由。这是极其危险的,因为政府可以对政党拥有更大的控制权。
“这就是为什么修改第10条款不会达到政府声称的效果,它只是为政府提供一张空白支票,以规范国州议员在政党中的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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