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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48pm 10/04/2022

净选盟

反跳槽

结社自由

修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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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选盟反对修宪案 “反跳槽勿破坏结社自由”

(八打灵再也10日讯)(Bersih)强烈反对政府在明天召开国会特别会议提呈的修改联邦宪法第10条款修正案,并建议转型与政治稳定谅解备忘录指导委员会和内阁协商,以通过一个不把被政党开除视为跳槽的法案。

被开除党籍不应视跳槽

净选盟今天发文告指出,政府明天提呈的宪法修正案,将会影响到人民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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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说:“虽然不可否认有必要立法反对猖獗的跳槽现象,但我们不能制定有可能破坏基本自由、宪法对健康的政党之间竞争,以及民主制中必要的制衡的坏法律。”

“虽然反跳槽法应该在下届大选之前颁布,但它不能、也不应该为了满足当今政党之间的政治交易而仓促颁布,因为这将会将影响到我们的下一代。”

对反跳槽法提3建议

净选盟对反跳槽法案提出3项建议,分别为:

1.对联邦宪法第10条款的修正建议,即:

将“尽管有第2条款(c)条文和第3条款的规定,联邦法律也可以对第1条款(c)条文赋予的与国会议员和州议员的政党成员资格有关的结社权利进行限制”,改写为“尽管有第2条款的规定,但第1条款(c)条文赋予的国会议员在选举后改变其政党派别时,可以限制其结社权,本宪法仍可加以限制。”

2.在下一次国会特别会议上通过新的第49(A)条文,其中包括将开除党籍排除在跳槽的定义之外以及以下内容:

“根据本条文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国会议员应辞职——

(a)在被选为政党候选人后,他在选举期间辞职,或以除了被开除党籍外的任何原因不再担任该政党党员;或

(b)他以非政党候选人的身分当选,但在其选举期间加入政党。”

3. 拟议增加的第10(3A)条文和第49(A)条文足以绕过最高法院1992年对诺丁沙烈案件的判决,该判决以限制自由为由,在州宪法或制定州反跳槽法律都是违宪。

无论如何,净选盟坦承,在跳槽的定义中排除开除党籍,确实会削弱反跳槽法案的权力,因为有关国会议员或州议员将不会辞职,而是等待被开除党籍。

净选盟表示,通过一个有限版本的反跳槽法案,可以满足公众在第15届大选之前看到对跳槽的一些限制,且不会对宪法造成长期损害。

净选盟也敦促政府和转型与政治稳定谅解备忘录指导委员会承诺保持透明度,将反跳槽法案的草案和约定公开,并给予合理时间让公众讨论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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