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12日讯)潜逃逾1年后自首的云尊集团掌舵人廖顺喜,于今早被控上沙亚南地庭共面对26项总数3600万令吉洗黑钱或非法活动收益罪名,惟他全盘否认有罪!
面对判监15年罚款500万
一旦定罪,被告可判处监禁不超过15年及罚款贿金五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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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亚南地庭择定此案于5月26日(周四)过堂,并允准被告由2人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同时,护照也需交由法庭保管,还需每两周向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组报到。
保释金庞大 允分两次汇款
由于保释金额庞大,地庭法官赫丽娜允许被告分开两次汇款,即今天和明天各缴50万令吉。他今日先付50万令吉后,就能保外。
廖顺喜今早在地庭面控时,因不谙国语,所以地庭特别安排通译员以华语念出26项控状,全都在2001年防范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613法令)法令第4(1)(a)条文下被控。他听后否认有罪。
逃避审讯逾一年
廖顺喜逃避法律审讯超过一年多时间,结果也成为控方和辩方之间辩论是否可以保外的焦点。
主控官罗扎丽娜副检察司主张反对让被告保外候审,皆因被告在得知警方欲逮捕他的情况下,潜逃逾1年后才选择自首,具有潜逃风险。
她补充,警方事后也通过各地媒体、官网等通缉被告,甚至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寻求各国警方协助查明廖顺喜的下落。
她说,被告过去1年多,完全没有到警局现身,直到昨天才自首。
“被告曾有潜逃前科,除了被大马警方通缉之外,国际刑警也指被告持有枪械,并且还参与私会党。”
主控官:被告没致函总检署
对于辩方指被告廖顺喜有透过律师两度致函给警方,表明愿意挺身出来接受调查一事,罗扎丽娜则认为,被告并没致函给总检察署,而且信件中也没阐明愿意配合反洗黑钱案调查。
她强调,辩方也有举证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前副首相拿督斯里扎希及其他商人的司法案中,所有被告都允许保外,但需知这些被告都是社会有名望的人物,潜逃风险相对比较低,不能与被告相提并论。
对此,罗扎丽娜反对被告保外,惟地庭若允许保外,则应设下严格条件,包括保释金高达360万令吉,并由两人保外、护照需扣押及向警方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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