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2日訊)馬六甲雙溪烏浪區州議員阿里費今日在聯邦法院上訴失敗,無法如願撤銷該州議席國陣候選人拿督斯里莫哈末阿里所入稟的選舉訴訟。
以馬來亞大法官丹斯里阿查哈為首的三司,一致駁回阿里費不服馬六甲選舉法庭在2月11日駁回其初步反對,所提出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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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查哈說,選舉法庭駁回阿里費就此選舉訴訟所提出的初步反對的裁決,不可上訴至聯邦法院。
“我們已謹慎的斟酌各方的陳詞,也謹慎斟酌選舉法庭的裁決。我們認為,選舉法庭法官駁回初步反對所發出的庭令,並未宣告選舉訴訟審結。我們認為,高庭的庭令並非屬於1954年選舉罪行法令第36A(1)條文範疇內的裁定。
“有鑑於此,選舉法庭的庭令不可上訴至聯邦法院,上訴人(阿里費)的權益並未被侵害,因為他還是能夠在選舉法官面前所進行的完整審訊,提出相同的議題,過後才是聯邦法院。因此,法庭駁回上訴。”
他補充,本次堂費將在審結此訴訟所需堂費的範圍內定奪。
另兩名法官是聯邦法院法官拿督林添鑽和拿督哈敏達星。
本日的庭審是在線上進行,三司聆聽阿里費代表律師羅斯里達蘭、莫哈末阿里代表律師拿督哈法利贊,以及代表選舉委員會和雙溪烏浪州席選舉官的高級聯邦律師蘇扎娜的陳詞。
選舉訴訟18日複審
馬六甲選舉法庭目前仍在審理這宗選舉訴訟,並將於本月18日複審,已有13名證人出庭供證。
去年12月14日,57歲的莫哈末阿里入稟選舉訴訟,以存在賄選元素為由,要求宣判隸屬國民聯盟的阿里費在雙溪烏浪勝選無效。
莫哈末阿里分別將35歲的阿里費、雙溪烏浪州席選舉官和選舉委員會列為第一至第三答辯人。
在去年11月20日舉行的甲州選舉,阿里費在雙溪烏浪州席四角戰中,以530張多數票擊敗對手。
要求判阿里費勝選無效
莫哈末阿里也是巫統冬牙峇株區部主席。他在訴訟中要求宣判阿里費勝選無效,以及該議席須重新舉行選舉。
他聲稱,阿里費已在選舉中犯下1954年選舉罪行法令第32(c)條文所闡明的賄選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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