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13日讯)曾在去年4月13日毒打和阻止2名巫裔保镖斋戒,引起轰动而被控5项包括恐吓及教唆罪名的巴生华裔富商曾子扬(44岁),今日和妻子林丽珍及另5名共犯,因共同拥有的6辆名车和汽车皆来自非法活动收益所得,夫妇俩同时拥有非法赌博机,抵触反洗黑钱法令,7人今早被控上沙亚南地庭。
7名年龄从37至73岁的华裔被告,在华裔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表示明白。神情淡定的5男2女,都对每人的各别一项控状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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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被告曾子扬面对和另6人共谋的一共7项洗黑钱罪名;另6人则各别面对一项罪名。相信是曾子扬儿子的一名少年,也全程坐在庭内旁听。
5月31日过堂
法官赫丽纳允许每名被告以每项罪名2万令吉保释金由一人担保,需每两周到邻近警局报到和最迟在本周五交出国际护照予法庭保管,案展5月31日过堂。
本案主控官哈利斯王(华裔穆斯林)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定下每名被告10万令吉的保释金;4名辩护律师则要求把保释金数额减至每人1万令吉。
根据报道,雪州警方在调查富商毒打斋戒保镖案时,意外揭发涉案富商公司涉嫌非法赌博和阿窿活动,同时在另一名嫌犯住家起获总值2845万令吉的财物,包括每条1公斤的100条金条和1万2500张的100美钞(125万美元等于529万令吉)。
罪成最高监15年 罚款5倍
第一控状指出,曾子扬和妻子林丽珍(40岁,译音)于2021年4月15日,在巴生绿林镇的住家进行非法赌博机活动,抵触了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613号法令)第4(1)(b)项条文,罪成可在第4(1)条文或刑事法典第34项条文(共谋)同读判刑。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临最高15年监禁、罚款不少过非法活动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刑罚,视何者为高。
第二控状指两人于2021年4月16日,在雪州首邦市双威镇的一间住家,拥有来自非法收益所得,一辆注册在林丽珍名下的宾利飞驰(Bentley Flying Spur)车牌G2豪华名车,抵触了上述同一项法令。
第三控状指曾子扬和73岁的赖益平(译音),于上述日期在巴生武吉丁宜一间住家,拥有来自非法收益所得,一辆注册在后者名下的本田雅廊(Honda Accord)2.4公升轿车,抵触上述同项法令。
第四控状指主被告和68岁的许明心(译音),于上述日期地点,拥有来自非法收益所得,一辆注册在后者名下的丰田Alphard 3.5公升豪华休旅车。
第五控状指他和37岁的陈嘉福(译音),于上述日期地点,拥有来自非法收益所得,一辆注册在后者名下的宝马X5豪华汽车。
第六控状指他和43岁的黄敏林(译音),于上述日期在双威镇的同间住家,拥有来自非法收益所得,一辆注册在后者名下,车牌V2的宾利飞驰W12豪华名车。
第七控状指他和65岁的陈桂英(译音),于上述日期在双威镇的同间住家,拥有来自非法收益所得,一辆注册在后者名下的宾利欧陆GT(Bentley Continental)豪华名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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