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3日訊)7名業主針對發展商延遲交付單位索賠案件,聯邦法院今日駁回碧桂園金海灣私人有限公司(CGDB)的上訴,並諭令敗訴方須支付堂費。
聯邦法院的3名承審法官敦東姑麥文、拿督娜拉妮和拿督莫哈末扎比丁今日裁決該案件維持高庭和上訴庭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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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業主的代表律師為維歐拉和克羅蒂亞;CGDB的代表律師是拿督西魯斯、葉耀漢(譯音)和蘇麗蓮(譯音)。
7名業主是於2018年入稟柔佛州房屋仲裁庭向CGDB索賠並勝訴,CGDB較後向高庭提出上訴,在敗訴後,再上訴到吉隆坡上訴庭。
吉隆坡上訴庭在7月6日裁決支持7個單位的買家就延遲交付而提出的索賠,CGDB隨即向聯邦法院提出上訴,並就10個法律問題(questions of law)第三度控告7名業主和仲裁庭。
聯邦法院今日也駁回發展商所提出的所有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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