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3日讯)芙蓉瓜拉庇朥路断崖岭弃女尸复揭发女童被埋尸案,父女关系的两名嫌犯今早被控谋杀罪。
首被告为凯里利扎(41岁),次被告为诺莎夫瓦妮(18岁),两人是父女,第三名被告凯里杰菲尔(44岁),为首被告兄长,在法庭允许下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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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共被控5宗罪,其中两项为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另外还有相同法令第325(严重致伤他人)条文、第326(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条文,以及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父母和监护人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条文;次被告诺莎夫瓦妮(18岁),则被控谋杀。
两名被告在芙蓉第一推事庭面控时,在聆听通译员读出控状后,表示明白。
根据控状,两人于今年3月3日晚上7时左右,在沉香宜园,致死一名名为哈南的5岁女童,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罪成可被判死刑,或坐牢长达30年,若无被判死刑,必须鞭笞。
推事菲达务斯择定于5月17日过堂,本案主控官为哈菲扎副检察司,代表律师则为诺阿兹兹。
此外,首被告也在芙蓉第二推事庭,被控于今年3月15日至17日,在沉香宜园,致死一名名为玛丽安玛的29岁女子,由于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唯一刑法是死刑。
推事诺扎丽扎同样订于5月17日过堂,主控官为诺哈敏副检察司。
受虐女子申请医院供证
首被告在芙蓉第一推事庭,被控于2021年1月12日至今年3月23日,在沉香宜园,蓄意致伤一名名为茜蒂莎丽法的35岁女子,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7年及罚款。
被告在庭上承认有罪,不过受害者茜蒂莎丽法家属聘请的代表律师拿督哈尼夫,今日向推事提出申请,允许在两周时间内,向在医院治疗的茜蒂莎丽法拿取证词,同时也申请受害者基于健康状况,日后或不出庭供证。
推事最终批准有关申请,案展至4月27日聆听受害者供词。
控致伤母子 首被告不认罪
首被告也在芙蓉地庭,被控于2021年12月1日至今年3月23日,在沉香宜园,蓄意致伤一名名为茜蒂莎丽法的35岁女子,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罪成可被判监禁20年或罚款或鞭笞。
另一控状则指被告于2020年12月1日至今年3月23日,在沉香宜园,对一名名为苏菲的两岁男童犯了疏忽罪,因此在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面对以上两项控状,被告皆不认罪,法官鲁山鲁费案展至5月17日过堂,主控官为阿蒂卡。
警:被告与母子无血缘关系
这宗案中案被揭发后,引起警方高度关注,随着3名嫌犯被控,芙蓉警区主任南达今早也亲自到法庭。
南达受询时指出,这起案件错综复杂,昨日被揭发的两母子遭首被告虐待案,这对母子与被告没有血缘关系,推测只是居住在被告的家,或可能是情侣关系,同住了逾一年。
“至于受虐孩童,社会福利局在条例下,目前交由监护人看顾,根据调查,被告没有吸毒记录或病史。”
询及此案的两名死者是否被虐待致死,他则回应仍在调查中。
他呼吁民众若发现异常事件,如争吵声或孩童哭泣声,必须及时向警方投保,避免类似事件一再上演,即便是虐待动物,警方也会关注。
他说,被告是自雇人士,有两名孩子,另一名孩子居住在吉打,被告曾于2011年有刑事记录,即毁灭证据和掩护犯罪者,被监禁两年。
至于在脸书发帖文自称是此案5岁死者的“父亲”,南达指出,警方不作回应,警方也没有查获茜蒂莎丽法的离婚记录。
查2弃尸案 救出受虐母子
新闻背景:
断崖岭弃女尸案是于3月20日,被一名晨跑者发现,死者为来自砂拉越的玛丽安玛(29岁)。
警方随后逮捕3名有关系的男女嫌犯,在接受盘问时,女嫌犯向警方招供,在沉香武吉赞路花园仍埋藏一具5岁女童尸体,经过10天搜查,于4月7日在距离蓄水池10公尺处挖掘出女童骸骨。
警方继续追查,发现一对母子遭受虐待,女受害者茜蒂莎丽法今年35岁,孩子则两岁,被救时遍体鳞伤,女受害者即是遭埋尸的5岁女童母亲。
消息指出,玛丽安玛与茜蒂莎丽法不仅同时间和被告同住一屋檐下,相信与被告皆为情侣关系,3人关系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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