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3日訊)人權律師西蒂卡欣指出,儘管她覺得沈可婷應受到懲罰,但監禁刑罰過於苛刻,法官應在量刑時作出適當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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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確實發生了。儘管我覺得她應受到懲罰,但我也覺得監禁的刑罰太嚴苛了。監禁應該是最後的手段。”
她今日在臉書專頁上撰文寫道:“這些只是我的觀點,你們可以不同意,但我不會貶損法官的裁決。”
她指出,法官在判決時應該說明原因,讓民眾更瞭解他們為何做出有關判決。
“我不確定我們是否有量刑守則或指南,可以幫助法官決定適當的量刑,以反映出所犯罪行及罪行嚴重性是相稱的。幾年前,我曾在某處讀到律師公會正在著手處理此事。”
她說,法庭應在威懾和嚴懲之間取得適當的衡量,而在量刑時也須考量到許多因素。
“例如,根據犯罪者的角色、意圖和/或預謀程度以及計劃的範圍和複雜程度來評估罪責。至於傷害,則是罪行所造成的、企圖造成或可能會造成的傷害。”
法庭應考慮到可能使罪行更嚴重的因素,以及可能降低嚴重性或反映個人求情的因素。
“法庭應考慮為給予檢方或其他法律協助減刑,即使違法者可因為對檢察官或調查官給予(或提供)援助而獲得減刑,為承認控罪和危險性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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