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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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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54pm 13/04/2022

古龙

王日

陆小凤

古龙

王日

陆小凤

【全民读书会】王日导读/武侠读书会(九):古龙群侠之四条眉毛陆小凤(下)

作者:王日

【上一篇】王日导读/武侠读书会(八):古龙群侠之四条眉毛陆小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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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彩翼双飞”

的轻功,在的笔下虽然着墨不算多,可是让我们来看看以下,出自《大金鹏王》(原名为《陆小凤传奇》),第二章的情节,原文如下:

萧秋雨道:“色是刮骨钢刀,酒是穿肠毒药,留下总是害人的!”
独孤方道:“对,连一坛都留不得!”
他竟大摇大摆地走过来,抓起了桌上这最后一坛酒往地上一摔。
这次酒坛子并没有被他砸碎。酒坛子忽然又回到桌上。
独孤方皱了皱眉,又抓起来,往地上一摔。
这次终于看清楚,酒坛还没有摔到地上,陆小凤突然一伸手,已经接住。
独孤方再摔,陆小凤再接。霎时间独孤方已将这坛酒往地上摔了七八次,但这坛酒还是好好地摆在桌上。独孤方看着这坛酒,好像已经开始在发怔了。
怔了半天,他才转过头,看着萧秋雨苦笑,道:“这坛酒里有鬼,摔不破的!”
萧秋雨道:“什么鬼?”
独孤方道:“当然是酒鬼。”
萧秋雨道:“我来试试。”
他居然也走过来,好像也没有看见坐在桌子旁边的两个人,突然抓起酒坛子,用力一抡。
这坛酒突然“呼”的一声,飞出去五六丈。但这坛酒还是没有被摔破。
酒坛子飞出去的时候,陆小凤也跟着飞了出去。
陆小凤刚回到椅子上坐下来的时候,酒坛子也已回到桌上。
萧秋雨再抓起来尽力一抡,这次酒坛子飞得更快、更远。
他本来就是天生的神力,这么样用力一抡,几百斤重的铁都可能被他抡出去。
可是这坛酒却又回来了,跟着陆小凤回来了。
萧秋雨也不禁开始发怔,喃喃道:“这坛酒果然有鬼,好像是长着翅膀的酒鬼。”
柳余恨突然冷笑了一声,他的人已到了桌子前,双手抓起了酒坛子,抓得很紧,猛然重重往他自己脑袋上砸了下去。
别人要砸烂的本是这坛酒,他要砸烂的却好像是自己的头。
萧秋雨叹了口气,这下子酒坛固然非破不可,柳余恨的头只怕也不好受。
谁知柳余恨的头既没有开花,酒坛子也没有破。
陆小凤的手已突然伸到他头上,托住了这坛酒。
柳余恨又一声冷笑,突然飞起一脚,猛踢陆小凤的下腹。
他也没有踢着。
陆小凤的人已突然倒翻了起来,从他头顶上翻了过去,落到他背后,手里还是托着这坛酒。
柳余恨反踢一脚,陆小凤就又翻到前面来了,忽然叹了口气,道:“这坛酒已经是我们最后一坛酒了,这脑袋也是你最后一个脑袋,你又何苦一定要把它们砸破?”
柳余恨瞪着他,没有瞎的眼睛也好像瞎了的那只眼睛一样,变成了个又黑又深的洞。
萧秋雨忽然笑了笑,道:“看来这个人果然是真的陆小凤。”

单单从这里就可以看得出,陆小凤的轻功有多骇人听闻,可以震慑三位一流高手。要知道,这可不是那三位高手慢,而是陆小凤的身手太快了。
在同一章节里,陆小凤也说了以下的几句话,证明了他对自己的逃跑本事似乎比对他的灵犀一指还更有信心。引述原文如下:

陆小凤笑了笑,道:“我别的本事没有,但逃起来却快得很!”
霍老头道:“是不是已经快得没有人能追得上?”
陆小凤道:“能追上我的人至少还不太多!”

◢第三、偷学的 “天外飞仙”

天外飞仙是白云城主叶孤城的独家绝技,可是竟然也被陆小凤这个混蛋偷学到,从这里我们又可证实另一件事,他是天生的练武奇才,除了看过的武功招式可以过目不忘,还可以融会贯通。这也解释了为何他的灵犀一指总是能够在间不容发而却又可以从容不迫地夹住任何剑法招式、枪法、拳招掌法,甚至是暗器手法等,很大可能是因为他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参透对手的招式而一举破之(夹之)。陆小凤施展 “天外飞仙”的原文引述如下,见于《绣花大盗》第八章之“醉后比剑”:

这种剑法既然脱胎于舞,当然和别的剑法不同,所以今日的公孙大娘才会特地换上了这么样一身彩衣,甚至不惜以真面目见人。因为这种剑法真正的威力,是需要“美”来发挥的,也只有她这么样的绝代佳人,才能将这种剑法发挥到极致。
陆小凤心里在叹息,直到今天,他才知道武功的玄妙奥秘,绝不是任何人所能凭空臆测的!
假如他今天没有亲身体验,也许永远不会懂得这种剑法的妙处何在? 可是他并不想体验得太多。
因为这种剑法的变化实在太奇诡,招式实在太繁复,一旦发出来,就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只要他露出一点破绽,只要他的眼与神稍有疏忽,就很可能立毙于剑下,他想战胜只有凭一个字。
快!以快刀斩乱麻,以不变应万变。公孙大娘乍一出手,他的身子已凭空飞起,飞上了对面的屋脊。
红衣少女叫道:“这人想逃了!”
五个字还没有说完,陆小凤的人又已飞出,人与剑似已合二为一。只见剑光如匹练如飞虹,从屋脊上向公孙大娘直刺了过去,剑光辉煌而迅急,没有变化,甚至连后着都没有。他竟已将全身的功力都融入这一剑中,没有变化有时也正是最好的变化。
公孙大娘人如彩霞,剑如流星,但却还是已来不及变化。她的人与剑,似已全都在陆小凤这一剑的剑气笼罩下。只听 “盯” 的一声,声如龙吟。剑光一合即分,满衣彩霞飞舞,公孙大娘身上的彩带,已被削断了数十条,没有人动,没有人说话。
公孙大娘身形已停顿,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竟不再出手。陆小凤也不再出手,也只是动也不动地站在那里,看着公孙大娘。
二娘忽然大声道:“这一阵还未分出胜负,你们为什么已住手?”陆小凤淡淡道:“这一阵若是比杀人,当然还没有分出胜负,若是比剑,就已算我胜了!”
公孙大娘终于长长叹息,道:“不错,这一剑之威,实在已胜过了我!”
陆小凤道:“多谢。”
公孙大娘道:“但我却从未想到,你居然能使得出这样的一剑?”
陆小凤笑道:“这一剑本是我刚刚偷学来的!”
公孙大娘问道:“从哪里偷学来的?”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
公孙大娘耸然道:“叶孤城?”
陆小凤点点头道:“这一剑叫天外飞仙,本是白云城主剑法之精华,连木道人都认为这已可算是天下无敌的一剑。”
公孙大娘长叹道:“这一剑形成于招未出手之先,神留于招已出手之后,以至刚为至柔,以不变为万变,的确己可算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陆小凤笑道:“白云城主若是能听到大娘这番话,一定愉快得很。”

◢第四、“左右中护法” 与相交满天下

陆小凤很多次的险象环生却得以死里逃生都是靠朋友的协助。他活脱就是一个 “出外靠朋友” 的典型例子,最佳示范。虽然陆小凤是一位有钱也买不到,有情有义的朋友,可是很可惜,很多他的朋友到最后都变成了他的敌人,选择跟陆小凤站在对立的一边。唯独有三位朋友是不离不弃地追随着他,与他出生入死,肝胆相照的。上文有提到后人对陆小凤的评价,其中三句就描述了陆小凤的那三位知交好友:……鲜花满江楼,吹雪风中立,摘星天下游……他们分别就是盲侠花满楼、剑神西门吹雪与偷王之王司空摘星。又碍于篇幅的关系,只能为大家引述以下,其中一次西门吹雪营救陆小凤的情节,出自于《银钩赌坊》第十一章之“群丑伏诛”,原文如下:

陆小凤道:“近六年来,我最少已经应该死过六十次了,可是直到现在,我还是好好的活着,你们知道为什么?”
孤松道:“你说。”
陆小凤道:“因为我有朋友,有很多朋友,其中凑巧还有一两个会用剑。”
他的 “剑”字说出口,孤松背脊上立刻感觉到一股森寒的剑气。
他霍然回头,并没有看到剑,只看到一个人。
森寒的剑气,就是从这个人身上发出来的,这个人的本身,就似已比剑更锋锐。
有雾,雾渐浓。
这个人就站在迷迷蒙蒙,冰冰冷冷的浓雾里,仿佛自远古以来就在那里站着,又仿佛是刚刚从浓雾中凝结出来的。
这个人虽然比剑更锋锐,却又像雾一般空蒙虚幻飘渺。
孤松、枯竹看不见他的脸,只能看见他一身白衣如雪。
绝世无双的剑手,纵然掌中无剑,纵然剑未出鞘,只要他的人在,就会有剑气逼人眉睫。
孤松、枯竹的瞳孔收缩。
“西门吹雪。”

是的,陆小凤的朋友再一次救了他的性命。

◢第五、主角光环

这个无需多加诠释了,古龙在写陆小凤的时候,仿佛就是好像把自己写入他的武侠世界里,古龙与陆小凤的性格喜好非常地相似,喜欢喝酒、欣赏美女,对朋友总是两肋插刀,有情有义。如果说楚留香是公子版的古龙,那么陆小凤就是写实版的古龙,我个人觉得更接地气。作者把自己写入武侠小说里,很多时候都会是接近天下无敌的。当然,故事的主人翁或多或少都会有光环加身,这是无可厚非的,当中,我个人觉得陆小凤、楚留香与李寻欢更是其中的代表。

◢第六、因为他是陆小凤

对啊,因为他就是人见人爱,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也有人专称他为陆三蛋(大笨蛋、穷光蛋再加大混蛋)、陆小鸡、陆小鸟。

无论他被称为什么都好,他就是他。

他就是陆小凤,独一无二的陆小凤。

【陆小凤妙趣横生的智慧语录】

“只要是个人,到我房里来都会先敲门的,只有野狗才会不管三七二十一就从窗口跳进来。(《陆小凤传奇》第一章)
陆小凤叹了口气,在石阶上坐下来,喃喃道:“一个男人若是能活六十年,至少有十年光阴是白白浪费了的。”
二娘忍不住问道:“怎么浪费了的?”
陆小凤道:“这十年中,起码有五年是在等女人换衣服。”
二娘道:“还有五年呢?”
陆小凤道:“你一定要听?”
二娘道:“你不敢说?”
陆小凤又叹了口气,道:“你一定要听,我就说,还有五年是在等女人脱衣服。”
二娘的脸都气红了,青衣女尼的脸都气得发白。(《绣花大盗》第八章之“醉后比剑”)
“我只知道不该做的事我决不去做,应该做的事,你就算砍掉我的脑袋,我也一样要去做。(《决战前后》第十二章之“强敌已逝”)
“我们这些人,有的喜欢钱,有的喜欢女人,有的贪生,有的怕死,可是一到了节骨眼上,我们就会把朋友的交情,看得比什么都重。”(《决战前后》第十二章之“强敌已逝”)
“我只有在喝醉酒的时候,才会骗女人,现在我还很清醒。”(《陆小凤传奇》第九章之“强仇大敌”)
“其实你也该喝杯酒的,酒最大的好处,就是它能让你忘记很多想也没有用的事。”(《陆小凤传奇》第十一章之“霍天青”)
陆小凤:“有的人求名,有的人求利,我求的是什么呢?”
西门吹雪淡淡道:“麻烦。”
(《陆小凤传奇》第十二章之“强敌已逝”)

【王日 自述】王日,原名冯锦旺。毕业于专艺学院,专攻广告与美术设计。入职设计师数载至美术指导却又不甘寂寞,毅然转型为广告文案,自此游走于最热爱的字里行间,从此过着大海从鱼跃,长空任鸟飞的自在生涯。12岁接触武侠,16岁已是博览群书,饱读武侠;上至天文、下至地理,琴棋书画,无一晓得,全不精通,却有所顿悟。曾经有过许多灵感浮现,可惜也只是流于表面。 如今有幸主持武侠群英读书会,不甘平凡的他终于可以龙回大海,一展所长,也算是一圆自己的多年武侠梦。在此,感恩星洲与曾毓林先生的识英雄重英雄,感恩所有一切;感恩他启发了我,令我得以尽情享受此次的主持与创作过程。希望大家会喜欢小弟主持的武侠读书会,共同在武侠世界里煮酒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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