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讯)新加坡最大规模盗油案又有12人被控受贿知情不报,其中一人还涉嫌使用近4万新元(下同)赃款购买宝马轿车。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蚬壳东方石油公司的三名职员与多名同事和船员等人勾当,从公司的毛广岛炼油厂偷油,从2007至2018年失信价值超过1亿2773万元的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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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调查局昨天(4月13日)发文告说,被控的12名男子都是蚬壳东方石油公司聘请的独立测量员,他们的职责是检查和呈报公司提供给船只的燃油数量,但都在接受贿赂后隐瞒真实的数量。
除了来自印度的巴拉玛南哈姆(39岁),及新加坡永久居民纳沙德(45岁),其他被告都是新加坡人,他们是李明连(57岁)、杜莱萨米(60岁)、贾斯比尔(37岁)、阿南德(39岁)、诺鲁里曼(40岁)、尔温(38岁)、凯鲁(38岁)、古穆南(40岁)、里扎尔(38岁)及阿里(55岁)。
他们被指从2014至2017年,收下蚬壳的三名职员祖安迪、穆扎法和吴志强贿赂的至少21万3000美元(约28万7997新元)贿金。
收下最高九万美元(约12万1842新元)的阿里,也被指使用其中3万9000新元购买一辆宝马轿车。
被控的测量员来自四家公司:Intertek Testing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Inspectorate Singapore私人有限公司、CCIC Singapore私人有限公司,及SGS Testing & Control Services Singapore私人有限公司。
这起横跨超过10年的罪案,被高庭法官称为规模前所未有,打击了新加坡作为商业枢纽的声誉。
主谋之一的祖安迪在3月31日被判坐牢29年。穆扎法、吴志强及其他同伙的案件在审理当中。(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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