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4日訊)執業律師顏炳壽指出,沈可婷在高庭審理其上訴案的過程,在表罪成立後選擇沒有宣誓情況下自辯,會否影響案件提到上訴庭的審判結果,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他說,沈可婷選擇沒有宣誓情況下自辯,以致主控官無法盤問,對法官而言,她的供詞的說服力和可靠性就會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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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她上訴最大的問題,也是比較令人擔心的問題。”
他表示,沈可婷此舉是否令高庭法官質疑她的供詞,進而推翻原判,可能有著某層面的因素。
顏炳壽在臉書直播剖析沈可婷的案件時表示,雖然不清楚沈可婷為何選擇沒有宣誓下自辯,但是,她之前沒有任何犯罪記錄或不良行為等因素,上訴的勝算還是存在的。
他認為,沈可婷的案件就是單純的治安刑事犯罪問題,儘管案件裁決後出現許多尖銳性的社會輿論,但這些輿論不應該擴大成種族議題。
司法程序以證據為重
“社會輿論自然會扮演一定的角色,不過,法庭司法程序不應該受到社會輿論所幹擾,而是以證據為重。”
此外,顏炳壽指出,部分輿論也批評蚊型腳車少年的家長,然而,不僅是蚊型腳車,例如飆車的其他現象也是社會問題,這些問題需要執法單位採取有效處理方式才能解決。
他也說,此案將提呈至上訴庭,他建議諮詢資深律師,相信對案件能帶來積極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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