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5日讯)涉嫌用铁链鞭打和逼人砍手指事件的男子和同伙今日被控上法庭,前者俯首认罪后,即时入狱7个月;后者则不认罪。
这两名嫌犯,是锺光明(译音,49岁)和蔡国明(译音,39岁),两人今日分别在巴生第4推事庭和第5推事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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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光明在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和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下被控;而蔡国明则在刑事法典第109条文/324条文(教唆/持武器伤人)下被控。
蔡国明不认罪,获准以3000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此案择定于6月2日过堂。
(摄影:高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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