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15日訊)涉嫌用鐵鏈鞭打和逼人砍手指事件的男子和同夥今日被控上法庭,前者俯首認罪後,即時入獄7個月;後者則不認罪。
這兩名嫌犯,是鍾光明(譯音,49歲)和蔡國明(譯音,39歲),兩人今日分別在巴生第4推事庭和第5推事庭面控。
ADVERTISEMENT
鍾光明在刑事法典第506條文(刑事恐嚇)和第324條文(持武器傷人)下被控;而蔡國明則在刑事法典第109條文/324條文(教唆/持武器傷人)下被控。
蔡國明不認罪,獲准以3000令吉加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此案擇定於6月2日過堂。
(攝影:高建業)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