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5日訊)在新加坡媒體報道沈可婷案後,也有新加坡的駕駛者分享在大馬曾遇到蚊型腳車黨及摩托車飆車黨的經歷,並以“他們如蝗蟲般在路上疾馳”形容危駕情況。
新加坡《海峽時報》、《8視界新聞網》等先後報道沈可婷的案件,引起當地網民的關注與討論,除了對沈可婷的遭遇深表同情和質疑大馬司法之外,也要新加坡人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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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觀察,不少網民湧入海峽時報在臉書分享沈可婷罪成的新聞帖文下留言,其中一人分享自身經歷。
“我曾在大馬遇過蚊型腳車黨和摩托車飆車黨,他們像一群蝗蟲般在路上疾馳而過,並在道路上危險騎行。
“如果不是轎車司機的錯,但司機卻被定罪,那麼我們所有人,最好離開馬來西亞。”
也有人寫說,如果是路燈昏暗,那麼大馬當局應該提升路燈,而不是責怪司機開快車。
不過,有網民對沈可婷事發時的車速提出質疑,指如果以每小時55公里的速度行駛,理應來得及緊急煞車,並認為不會造成那麼嚴重的意外事故。
有新加坡網民留言希望新加坡政府強制腳車騎士在夜間騎行時,腳車必須亮起前後燈,以讓駕駛者更容易看到他們。隨即有網民指,新加坡政府早已有這樣的規定,強制腳車必須安裝煞車器,違例者會遭受罰款。
留言區也看到一些網民對新加坡人作出善意提醒“若要在大馬駕車,必須小心”;也有不少網民認為,少年的父母需在這起意外事故上負上法律責任,以成為其他父母的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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