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5日訊)你可知道,駕駛者在行駛中遇到危險時,平均多久才做出煞車的反應?若以時速50公里計算,煞停距離又需多少才可避開一場意外?
交通安全專家黃紹文博士說,若以上坡路為例,以每小時50公里的車速,配合正常的煞車器和路況,以及司機平均1秒鐘反應的正常狀態,司機需要在27.89公尺前看到障礙或危險物,才能避免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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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說,在上坡路的時候,無論是白天還是晚上,無論燈光多亮,駕駛者是沒有辦法看到山坡下的情形。
“因此在上斜坡的時候,如果以時速50公里,正常的煞車器和路況,以及駕駛者平均1秒鐘內的反應,要讓原本車速是時速50公里減到0,需要的距離是14公尺的距離。
“若把時速50公里,再轉換成每秒公尺(meters per second),那就每秒13.89公尺。把這兩個數目加起來,也相等於,司機需要在距離障礙物的27.89公尺前,看到這障礙物,以作出煞車,避免撞上的反應。”
也是大馬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董事局主席的他指出,根據研究分析,一名駕駛中的司機,在面對突如其來的“刺激”,最快的反應是0.38秒,最慢是2.5秒。
“一般平均是0.75到1秒,惟取決於司機當時是否處於適合駕駛的狀態。”
所謂適合的駕駛狀態,包括例如司機原本有配戴眼鏡,駕駛當天是否有戴?眼鏡有壞嗎?司機的身體狀況,如有沒有足夠的休息和睡眠?是否剛打針或者有沒有喝酒等。
“在駕駛時,最先讓我們知道有沒有危險的感官是眼睛。眼睛看到了一些東西,就會把訊息輸送到大腦,讓大腦去消化覺察它是不是存有危險。
“大腦認為有危險了,就會指示肢體做出反應,包括踩油門或煞車器;有些人在緊張時,都會作出錯誤的決定,如誤把油門當煞車器。”
黃紹文說,當局在設定每一條道路時速時,都經過工程考量,依據駕駛者最慢2.5秒反應的因素而定。
“這些都納入了安全因素,也非隨便制定。如果你當天的駕駛狀態很好,反應的時間比較快,那你可提高時速;但若遇上身體出現狀況,反應能力降低,你又超速的話,就很可能會發生車禍。”
他提醒駕駛者,一般上山坡時,都是看不到山坡下的情況。“所以,最安全的方法就是放慢車速。千萬不要挑戰極限。
“對於馬路上的交通安全,除了車速,輪胎、煞車器和路況是否危險,都會影響到駕駛者的安全。在行駛到有風險的路段時,你要知道,需要更長的時間煞車,所以車速應該再降低。”
他希望民眾掌握這些知識後,駕駛時可以做出更安全的準備。
在沈可婷撞死8名蚊型少年的事件引起民眾的高度關注後,不少網民針對此事提出看法與分析。其中一名網民Soong Zi Yang,也以高中的基礎物理題解釋“疏忽”駕駛的定義,並獲網民熱議與轉發。
他的結論是,一個遵守交通規則,不超速的公路使用者在以上情況,車子就算用盡全力不理死活猛踩煞車,也無法停下。如果這也算“疏忽”,他希望“尊貴的大人”示範或者提供一種方案,怎樣才能“謹慎”地避開這場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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