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5日讯)上诉庭将于下周一审理撞死8名少年骑蚊型脚车案女司机沈可婷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
根据联邦法院电子系统(e-failing),上诉庭将于4月18日(星期一)早上9时审理沈可婷提出的上诉准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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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可婷在律师法依查昨日通过法庭线上系统,向上诉庭入禀上诉及暂缓刑罚的申请。此外,他也入禀紧急通知书,要求上诉庭尽快审理此案。
由于沈可婷的案件最先是在推事庭审理,因此她必须先获得上诉庭发出的准令,才能进行上诉的程序。
高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前天推翻推事庭的判决,判处沈可婷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须坐牢6年和罚款6000令吉,以及吊销驾照3年。
法官也驳回了律师提出暂缓刑罚和保外候审的申请。
吴思汉:准令到手可申请暂缓刑罚
另一方面,执业律师吴思汉表示,一旦拿到上诉准令后,律师可以再次申请暂缓刑罚,而三司在是否批准方面有绝对裁量权。
“上诉准令只是首阶段过程,过后再排期正式审理,是否需要推翻高庭的裁决。”
联署可求情减刑 不影响裁决
他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也指出,网民发动网上联署要求释放沈可婷的行动,对法官的裁决与司法程序不会有太大影响。
他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指出,律师在求情减刑时,联署可被要求作为考量的理由之一。
不过,他认为,法官的裁决是依据司法及法律程序条文,对联署的接纳度不高。
“司法不公”字眼视为藐视法庭
询及网上对沈可婷判刑后涌现一片“司法不公”、“天理何在”的字眼,吴思汉表示,理论上这可被视为藐视法庭。
他说,沈可婷案是单一事件,不能竹竿打翻一船人,每起案件都有不同情况,裁决也各异,无法一概而论。
“希望大家谨慎言论,在案件上诉结束之前,勿随意抨击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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