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早有设下阻止飙车党的措施或监视该路段的单位,或可以避免悲剧,就不用造成年轻女孩和青葱少年皆有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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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已经沉寂一时的“蚊型脚车8死案”,一夕之间再成为网络的热搜词,伴随着另一热搜词——“沈可婷”,受到国内外中文媒体的关注。
2017年2月18日的半夜,沈可婷在开车回家的路上,猝不及防的撞倒一群非法改装脚车的夜飙族,造成其中8人丧命。
这场事故让人意识到蚊型脚车的公路危害,导致8个家庭一夜之间痛失亲儿。对于任何一位资深驾驶人士来说,是一辈子都抹不去的阴影。当年只有22岁的沈可婷未经历丰富的人生历练,就已承受如此暗黑记忆。即使推事庭裁定她无罪,心理承受的压力不可能就此消失。
无可否认的,作为旁观者,我们会有将心比心的猜测,对解读沈可婷的案子投放情感。
纵观声援沈可婷的众多言论,大致是出于情理之中,也就是从驾驶者的角度,理解沈可婷的无奈。大众早对破坏马路行驶安全的飙车族深恶痛疾,无奈于政府一直没有立竿见影的作为。
沈可婷撞倒8条人命,乍听下属于恶劣情节,所以主控官以维护公共利益的观点,认为肇事者至少得坐8年牢才对大众有所交待,而过去两年,推事庭都裁定沈可婷无罪,主控官仍然不屈不饶,而今终于得到最高法庭改判决,沈可婷需坐6年牢房和罚款6000令吉、吊销驾照三年。
法庭的审判是依据法律观点的,可是法理和情理差距之大,社会大众对此愤懑不平,在网络发起联署声援沈可婷。
由此而论,脚车非法飙行在公共车道上本就有导致他人过失的事实。沈可婷有可能过于熟悉回家的段路,而缺少警惕性,法官若认为她当年作为年轻的驾驶员,有必要接受刑罚以作惩戒,算是合理,可是半夜横行马路上的改装脚车队明显的缺乏安全意识,才是造成车祸悲剧的主因!
主控官所谓的为公共利益着想,不也忽视了车道使用者的公共利益和安全保障?
蚊型脚车本就不该出现在车道上,更遑论驾驶经验不深的人士可以安全闪躲没有刹车器和速度飞快的脚车,任何一辆轿车都有可能不幸撞上。非法改装脚车在先,违规使用道路在后,受害者早就为不幸埋下伏笔。
若早有设下阻止飙车党的措施或监视该路段的单位,或可以避免悲剧,就不用造成年轻女孩和青葱少年皆有不幸。
细究起来,少年飙车族的背后实反映了存在已久的少年溜荡文化。青少年的青葱岁月里有不少茫然和迷失的时刻,少了大人的关怀,容易被成群结队的溜荡活动吸引。不过,引导少年也不是教育工作者的专属职责,小到一个社区,大到一个社群,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关怀和引导少年的思想和行为。
话说沈可婷受判在短时间内获得重大回响,从社会人士、法律到政治界人士都以行动声援,一方面发动联署,另一方面提供法律援助。从情感面,笔者希望借此一切让事态好转,而从理性面,却纠结于舆论影响司法的好坏问题,实在茫然有待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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