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族、蚊型脚车党,都是马来西亚必须正视的社会问题,因为它不仅关乎一个人、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一个家庭教育的失败,这样群体的非法危险活动,是一颗置放在大道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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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过这样的经验吗?在午夜驾驶的公路上,遇见一群驾着摩托车狂飙的Mat Rempit(飙车党),我们小心翼翼,深怕一不小心惹怒他们,就被人多势众的他们对付。
那是年纪比较大年轻力壮的飙车党。
对于蚊型脚车飙车仔,没有那么强烈的惧怕,因为那是脚车,杀伤力看来没那么大,这帮未成年的小朋友年纪和体型还没有大到让你担心他们会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产生威胁。
不过如今,随着遵守交通规则的沈可婷撞死在马路上非法飙蚊型脚车的8名13岁至16岁的少年要送入监狱6年后,每一个在马路上的驾驶者,开始担心,不知道哪一天在漆黑的夜,会突然天降横祸,一群未成年的小屁孩化身“超人”,在马路上狂飙,而你就这么倒霉遇上了,不是撞向对方,就是你为了闪避,撞向其他的交通工具,魂断大道,把自己送上黄泉,或者和沈可婷一样,成为相同罪名的犯罪者,间接成了杀人犯,被送入监狱。
这五年断断续续的司法审讯,这样的煎熬,多少人可以承受。
我当然同情失去孩子的父母,但是这样的悲剧发生,我们需要认真的检视这个社会问题背后的症结,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为什么,这些少年,在午夜3点还会群聚在大道上,骑着没有刹车器、没有铃铛、没有车灯的非法改装的脚车,爱上这些改装的脚车,爱上飙车的速度与快感,不顾自己与其他人的生命安全把马路当成赛车道?
当他们在午夜的道路上狂飙,他们的父母在哪里?他们知道自己的小孩沉迷在这样非法危险的活动吗?孩子在跟什么朋友交往,平时都在做些什么父母知道吗?是疲于为生活奔波而忽略孩子?没有时间陪伴?还是没有这样的意识?孩子不听劝,晚上偷溜出去而无可奈何?
看管孩子,是父母的责任。当孩子涉及这种危害自己和他人生命的非法危险活动,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古语说,子不教,父之过。基督徒父母紧记的教养之道,“教养孩童,使他走当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离”(箴言22章6节)。
作为父母,我们都是孩子的管家,从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们肩负着教养他们的责任,教他们怎么独立、怎么变成一个负责任的人、教他们怎么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懂得爱人爱己的人。
飙车族、蚊型脚车党,都是马来西亚必须正视的社会问题,因为它不仅关乎一个人、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一个家庭教育的失败,这样群体的非法危险活动,是一颗置放在大道的地雷,不懂那一天哪一个驾驶者倒霉遇上,然后踩上一生的悲剧,让不懂多少个家庭陷入一辈子也无法弥补的痛苦深渊。
沈可婷撞死8个蚊型党少年的悲剧应该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全国人民不分种族的携手为遏制飙车和飙蚊型脚车挺身而出。
执法单位必须严厉取缔这样的活动,同时展开一系列的教育宣传工作,就如当年打击白粉运动“Anti Dadah”一样,用铺天盖地的
宣传,用零容忍的态度,让孩子和父母知道和觉悟,参与这种活动是严重的罪行,不能等闲视之。
因为,我们,不要再有第二个沈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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