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8讯)马华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吴健南、马青发言人何国胜、马青公民社会运动局主任刑智立表示,虽然马华律师团队申请成为沈可婷的少年骑蚊型脚车案的“法庭之友”遭驳回,不过马华会持续从公众利益角度关案件的发展,并会针对此案对法庭提供法律意见及观点。
他们三人发表联合文告指出,沈可婷家人日前通过代表,公开表明谢绝任何政党提供的援助,马华也十分尊重沈可婷家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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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马华律师团队还是委派了我们3人代表马华,前往法庭出席申请法庭之友,旁听此案的上诉准令申请程序,以表达马华对这起涉及高度公众利益案件的关心及关注。”
他说,虽然今天他们与丹斯里沙菲宜的申请都被上诉庭驳回,不过他们会继续在上诉阶段继续申请成为法庭之友。
“我们很欣慰法庭批准大马律师公会成为此案的法庭之友,也对于上诉庭批准沈可婷的上诉申请和给予暂缓令,并允许以1万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释沈可婷庭外候审感到欣慰。”
他说,马华会持续从公众利益角度关注此案的发展,同时也会针对此案向法庭提供法律上的意见和观点。
“尤其是对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有关鲁莽和危险驾驶的定义,是否已推翻过去案例所定义的所谓主控官必需至少证明被告有任何主动的鲁莽和危险驾驶行为?还有蚊型脚车是否也属于此条文的鲁莽和危险驾驶范畴,并已在这方面对一众大马公路使用者构成严重安全和交通秩序威胁。”
他说,马华有信心上诉庭承审法官团也将秉持专业、公平态度检讨该高庭法官的判决基础,让公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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