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8日訊)沈可婷的代表律師法依查指出,在今日的上訴準令申請中,辯方提出6道法律問題,獲得上訴庭批准。
辯方提出的6項法律問題分別是:
ADVERTISEMENT
1. 被告未經宣誓的供詞是否可被接納並由其他供詞支持。
2.究竟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1(1)條文的“危險環境製造者”是源自被告抑或蚊型腳車。
3.當在沒有被傳召錄取口供的情況下,D206的證據以及P209、P210(報案書)是否可被採納。
4.比起蚊型腳車群當時在主要道路的位置,被告當時的車輛時速是否被視為危險。
5.比起阻擋主要道路的腳車群,被告是否須承擔證明需要更謹慎駕駛的責任。
6.要被告在黑暗及斜坡公路行駛,卻要預計無法預計的風險,是否對被告造成負擔。
此外,法依查也說,辯方必需在14天內入稟上訴通知書。
法依查在今日案件結束後,接受媒體採訪時,也向媒體出示相關的法律問題文件。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