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8日訊)在完成保釋程序後,沈可婷已於下午3時40分離開加影女子監獄了!
根據本報攝影黃安健獨家照片,沈可婷在完成保釋手續後,由監獄客貨車載她離開加影女子監獄到對面的停車場後,她再乘坐黑色休旅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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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沈可婷早上在布城司法宮完成手續後,被監獄客貨車押回加影女子監獄,以進行保釋手續,手續於今午3時後才完成。
沈可婷完成手續後,由監獄的白色客貨車載到監獄對面的停車場,當時身穿藍色馬來傳統服裝的她迅速下車,因現場下著細雨,她以手遮擋雨水,走向黑色的休旅車。
一名身穿白色衣服的女子隨即從休旅車下車,接她上車後離開,全程未對記者發言。
上訴庭三司今日一致裁決,批准發出上訴準令予沈可婷,以針對高庭裁定她疏忽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的判決,進行上訴。此外,也批准沈可婷提出的暫緩執行刑罰申請,允許她以1萬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外。
以拿督拉威德蘭為首的上訴庭三司,是在聆聽了上訴方(沈可婷)的代表律師和答辯方(控方)的陳詞後,作出上述裁決。另二司為拿督李興昌(譯音)和拿督莫哈末納茲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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