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要的不只是可婷保外候審,他們也要維護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士的權利。
還好沒有意外,上訴庭三司一致裁決批凖沈可婷暫緩執行刑罰的申請,也批凖發出上訴凖令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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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繳交1萬令吉保金和一名擔保人擔保後,待所有手續辦完,沈可婷便可走出來,呼吸加影女子監獄外面的新鮮空氣。
她獲得的自由可能只是短時間的,但至少在上訴庭沒有作出終極審判之前,她可以自由的去新山榕樹下美食坊吃粿條仔,甚至任性的吃一大碗順發肉骨茶,這些家鄉美食,畢竟比監牢裡的食物好太多了。
這個時候,在網絡洗版的“司法不公,天理難容”,是時候可以下架了?可以改口說“司法不偏,天理可容”了嗎?
法律程序還沒有結束,還有一個上訴庭呢。
不過,民眾要的不只是可婷保外候審,他們也要維護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士的權利。
情感上我也希望沈可婷最終可以被證明無罪,但是我們都不是律師,只是吃瓜子群眾,法庭程序就交給司法人員去處理了。
“理性組”會認為,這樣的最新結果,是一個文明的司法程序運作成果,讓沈可婷保外或獄中候審,最終結果都是在“情理之中”,應該受到尊重,這可是涉及8條人命的案件,你得相信法庭會處理得非常謹慎。
如果你認為這是網上百萬人簽署釋放沈可婷請願行動的勝利,那也行,反正她已獲得上訴凖令,畢竟這也是一個符合百萬人意願的美麗決定。
至於沈可婷的代表律師法依查說“定罪與否,都是人民的勝利”,就有點無厘頭了。
接下來的法庭戰,法依查還是可婷的辯護律師嗎?可婷你真不要用那些自動請纓的政黨與政黨相關的資深名牌大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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