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大马人权委员会(SUHAKAM)儿童事务专员办公室(OCC)今日列出6点声明反驳执业律师美格沙兹里于本月15日在《马来西亚前锋报》发布一则题为“大马人权委员会儿童事务专员做什么?”的文章,影射OCC在13岁唐氏综合症少女贝拉案件中没有行动。
儿童事务专员办公室对这篇文章非常不满,并认为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为了诽谤儿童事务专员履行其作为专员的职责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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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C强调,儿童事务专员拿督诺阿兹雅教授在收到有关唐氏综合症儿童虐待案件(贝拉案件)的信息后,已指示OCC立即采取下列行动:
1. 2021年7月16日,OCC就此事发表了一份媒体声明,其中包括呼吁采取一切措施确保立即起诉嫌疑人。
2. 2021年7月19日,OCC主动调查此案,尽管没有接获任何投诉。 OCC也已联系警方、社会福利局(JKM)以及与此案有关的各造。
3. 2021年8月12日,OCC收到马来西亚唐氏综合症协会的来信,要求大马人权委员会确保可以立即对嫌疑人再次进行起诉。
4. 因此,OCC已与武吉阿曼性侵犯、家庭暴力及虐待儿童组(D11)联系,并进一步跟进有关嫌疑人在法庭上被重新起诉的新日期。
5. 2021年10月1日,OCC向福利局儿童组申请对被安顿在芙蓉沉香路端姑娜芝霞希望之光儿童院的贝拉进行监督访问,却被告知因为担心冠病传染给孩子而遭拒绝。
6. 因此,从2022年1月到今天,OCC已派出本身的律师观察员在法庭上监督案件的进展,因为案件涉及儿童权利和公共利益,法院也允许这样做。
作为马来西亚的人权机构,OCC尊重法治和法院机构,并相信审慎和称职的法官会听取检察官和辩护人的论点,以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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